最新公告 :
站内搜索:
管理规定
最新动态
管理规定
您的现在的位置是: 部门首页 > 管理规定 > 正文
师德考核一票否决制
作者: 发布于:2016/04/29 09:24:13 次浏览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师德建设工作力度,提高教师道德素质,完善师德考核方案,特制定《师德考核一票否决制》。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结合本校实际,以规范教师行为为重点,以教师职业道德先进典型为榜样,以解决教师队伍在师德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为突破口,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全体教师职业道德的整体素养,提高教学质量和服务质量,促进学校又好又快发展,建设一支能够担当起教书育人重任的让人民满意的教师队伍。

二、实施办法

在岗教职工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在师德年度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

1.有违反四项基本原则及党的方针政策、言行的;

2.在工作时间玩电子游戏、炒股等;

3.体罚、侮辱学生,损害教师形象和学校声誉的;

4.参与赌博、盗窃、打架斗殴的;

5.工作态度差,纪律涣散,不服从学校管理,无理取闹,恐吓威胁学校领导或其他教职工,情节严重的;

6.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时间超过一周或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15天的;

7.受党纪或刑事处分的;

8.玩忽职守,造成较大责任事故的;

9.其它严重违反师德规范的。

       对在师德年度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的教职工,年度师德考核直接认定为不合格,本年度综合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不得参评先进,两年内不得申报上一个等级专业技术职务。对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教师,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取消主讲教师资格,解聘教师职务。


分享到:
学校首页 | 部门首页 | 部门概况 | 管理规定 | 教学运行 | 教学建设 | 实践教学 | 考试工作 | 教材建设 | 办事指南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经济开发区博硕路10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