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中医药大学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是在校长领导主管下管理全校教学业务的机构,负责对本科教学工作进行组织、指挥、调度,建立正常的教学秩序,保证本科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学校教学质量。
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设处长1人、副处长(教师发展中心主任)1人、副处长1人,下设综合科、教学运行科、考试中心、教学建设管理科、实践教学管理科、教材科、教师发展中心,工作职能明确,岗位分工合理,工作思路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