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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毕业论文工作管理规定
作者: 发布于:2016/04/18 15:11:20 次浏览

本科生毕业论文(含毕业设计,以下统称毕业论文),是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教育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的重要体现,是培养大学生创新思维、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的有效途径,也是学士学位评定的重要依据。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毕业论文管理工作,提高毕业论文质量,特制订本规定。

一、毕业论文工作的目的

在撰写毕业论文的过程中,应注重培养学生以下几方面的能力:

1.培养学生综合运用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独立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培养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科学研究能力和创新创业精神。

3.培养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团队合作意识。

4.培养学生检索、查阅和应用文献资料的能力。

5.培养学生外语应用和计算机应用的能力。

6.培养学生论文设计、方案论证、调查研究、分析比较、处理数据和论文撰写的能力。

7.培养学生严谨求实的学习态度、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作风和刻苦钻研、勇于探索的科研精神。

二、毕业论文工作的组织领导与管理

1.毕业论文工作由学校教务处归口领导和管理,负责组织制定本科生毕业论文相关办法与措施,对全校本科生毕业论文工作进行宏观管理。

2.各学院是毕业论文工作组织和实施的主体,负责按照学校总体要求制定本院毕业论文工作具体细则和实施方案,落实毕业论文工作计划,包括指导教师的配备,毕业论文的选题、开题、中期检查、答辩、成绩评定、质量分析和推荐优秀论文等具体工作。

3.毕业论文工作一般安排在3月份,各学院在毕业论文工作开始之前,应为学生安排关于选题要求、论文写作、论文格式、论文答辩等内容的专题讲座。

三、毕业论文的选题原则与基本要求

1.论文题目一般由指导教师提出,一般于12月份,各学院组织相关专业指导教师制定毕业论文题目,经学院审议后确定,并报教务处备案。

2.论文题目数量一般为毕业生数量的120%,要求每年改进题目或新题比例不低于60%。题目选择要具有专业性、实践性、创新性、可行性和个性化:

  (1)专业性。论文题目要充分体现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一般不得跨专业选题。选题要有明确的针对性,题目应大小适中,难易适度,切忌空泛,充分考虑主客观条件,使学生在专业知识应用方面得到比较全面的训练。理工科学生要尽量选择实验类、工程实践类的毕业论文题目,人文、管理类学生应根据专业特点,结合社会实践设立题目。

   (2)实践性。论文题目应尽可能结合生产实践、社会实践和科研实践,鼓励各学院与外单位科研院所、大型企事业研发和生产单位联合拟定论文题目。

   (3)创新性。论文题目应突出创新性,要结合学科创新、技术创新和具体产品创新,使论文题目在难度适中的情况下尽可能地反映科技创新和社会生产创意的需要。

   (4)可行性。论文题目要具有可行性,符合本科生知识、能力、水平和工作条件的实际,保证学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努力能够完成任务或取得阶段性成果。

   (5)个性化。论文题目要体现“因材施教”的教育方针,鼓励学生根据自身兴趣和能力水平自主选题,避免千篇一律。

3.学生也可自拟题目,但要符合教学要求,有一定的研究价值且具备研究条件。

4.论文选题要严格把握“一人一题”的原则。由多名学生合作研究的题目,必须明确每名学生应独立完成的任务,毕业论文要分别撰写,并根据实际情况在题目上加以区别。

5.选题确定后,一般不得变更。若有正当理由要求变更题目,必须经指导教师同意,并报所在学院审批。

四、毕业论文指导

1.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应具备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有一定教学、管理经验和科研能力,教书育人,爱岗敬业,责任心强。指导教师名单由学院审定后,报教务处备案。

2.各学院可根据实际需要外聘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外聘教师须向学院提交个人有关简历,由学院负责审批,名单报教务处备案。

3.每名教师每学年指导毕业论文人数原则上不超过7人。

4.毕业论文在教师指导下由学生独立完成。指导教师应采取启发、引导和介绍参考资料等方式对学生做实质性的指导,不能包办代替或放任自流。

5.指导教师的主要职责:

   (1)参加毕业论文选题的审定,指导学生审题,为学生分析论文题目,指导学生制定论文提纲。介绍与选题有关的科研动态及参考文献和书目,指导学生系统查阅中、外文参考资料,帮助学生掌握文献检索的程序和方法,要求学生做好文献索引目录,撰写文献综述。

   (2)在学生撰写毕业论文期间,指导教师应随时掌握学生毕业论文的进度和质量,要重视对学生独立工作能力、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注重启发引导,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培养学生刻苦钻研、踏实严谨的工作作风。

   (3)毕业论文完成后,指导教师应与学生一起充分讨论实验结果或论点,指导论文的修改、定稿和总结工作。在论文格式、文字表述、标点符号、图表设计、数据处理、照片张贴、标本配述、中外文摘要、参考文献附录和注释等方面,都应符合论文的正规要求。

   (4)负责考察学生的态度、出勤、纪律等,认真填写《本科生毕业论文中期检查表》,以作为毕业论文结束时评定成绩的参考依据。

   (5)对毕业论文进行初审评定,并给出客观评价。

   (6)服从学院的安排,参与毕业论文答辩及成绩评定工作。

   五、毕业论文撰写

1.毕业论文的撰写应遵照《长春中医药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书写印制规范》执行,一般应按照草拟写作提纲、修改提纲、撰写初稿、修改初稿(第二稿)、定稿打印的顺序有步骤地进行。涉外专业学生经指导教师同意后可以用英文或其他外国语书写毕业论文。

2.要求学生在撰写论文时运用所掌握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对所选定的某个理论或实际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和分析,初步掌握选择科研题目、查阅相关资料、拟定研究方案、运用实验手段、处理数据、撰写论文等方面的方法和本领。学生必须在扎实阅读、调查、实验、分析、研究和临床实习的基础上,将研究成果写成观点明确、论据充分、数据准确、语言流畅、条理清楚、结构严谨、符合一般科研论文规范体式的毕业论文。

3.毕业论文的撰写应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学生在撰写毕业论文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或抄袭他人成果,不得伪造或篡改实验数据、实验记录与图片、文献引用证明、注释。出现抄袭、伪造、篡改、代写、买卖毕业论文等违纪现象,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按考试违纪处理,并追究指导教师的相关责任。

六、毕业论文审阅

1.毕业论文撰写完成后,应先交指导教师初审。指导教师根据学生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论文质量等做出客观评价,并给出是否同意答辩的意见。论文评价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学生融会贯通课题所涉及到的基础理论、基本技能和专业知识的能力和程度。

  (2)学生科研能力的强弱。

  (3)学生是否按要求的内容及时间,独立完成毕业论文各环节所规定的任务。

  (4)毕业论文的质量和在完成过程中所表现出的创造性工作情况。

  (5)学生独立工作、独立思考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及与他人合作的能力。

  (6)论文存在哪些不足,学生还需要提高哪些方面的能力。

    2.在指导教师同意答辩的前提下,学生在答辩前一周向答辩委员会提交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组织教师对毕业论文进行复审,对于复审不合格的论文,学生应根据审阅教师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后再次提交答辩委员会。

七、毕业论文答辩

1.毕业论文答辩时间一般为6月份,答辩工作由各学院自行组织完成。

2.答辩前,各学院成立答辩委员会,负责制定答辩工作方案。答辩委员会主任一般由学院院长或负责教学工作的副院长担任,成员一般为35人,要求由副高级以上(包括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组成。

3.答辩委员会可根据需要下设若干答辩小组,负责具体落实答辩工作计划。每组成员不少于3人,设组长1人。每组须设秘书1人,负责答辩记录。

4.答辩应包括论文陈述和答辩提问两个环节,各学院可根据专业特点提出具体的答辩要求。经答辩委员会同意后,涉外专业学生在答辩过程中可以使用外语陈述及回答问题。

5.答辩小组根据论文质量、论文陈述和答辩表现进行评分,并报学院答辩委员会,经答辩委员会审议通过。

6.有下列情况的学生,不能获得答辩资格:

1)毕业当年申请延长学习时间者;

2)论文网上重复率超过33%者;

3)论文或成果经证实有抄袭、伪造、篡改、代写、买卖等违纪现象者;

4)有其他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者。

八、毕业论文成绩评定

1.毕业论文的成绩评定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学生完成毕业论文期间的表现、论文质量和答辩水平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定。

2.毕业论文的成绩按优秀(90100分)、良好(8089分)、中等(7079分)、及格(6069分)与不及格(60分以下)五个等级评定。毕业论文成绩应呈正态分布。具体标准如下:

1)优秀:出色地完成毕业论文所规定的任务,获得正确的结论或成果,论述清晰,结构严谨,语句流畅,格式规范,能够很好地理论联系实际,有一定的创造性或言之有据的独到见解,答辩时能正确回答问题,论文基本达到可在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的水平。

2)良好:较好地完成毕业论文所规定的任务,获得较为正确的结论或成果,论述较清晰,语句较通顺,格式较规范,能够理论联系实际,分析较透彻,答辩时基本能正确回答问题。

3)中等:能够完成毕业论文所规定的任务,结论基本正确,论述基本清晰,语句基本通顺,格式基本规范,理论联系实际不够,观点无新意,回答问题不甚准确。

4)及格:基本能够完成毕业论文所规定的任务,结论基本正确,结构安排不甚合理,语句不甚通顺,格式不甚规范,缺乏理论联系实际,分析缺乏深度,回答问题有少量错误。

5)不及格:未能完成毕业论文所规定的任务,内容东拼西凑,无个人见解或文不对题,结构不合理,语言不通顺,对主要问题回答不出者;论文有较大的缺陷或错误,或有严重的抄袭现象,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严重违背科研道德者;未参加答辩或答辩未通过者。

3.优秀毕业论文的比例一般为专业毕业论文总数的10%15%。

4.毕业论文成绩由各学院主管领导审核后,报教务处备案。

九、毕业论文检查与质量监督

教务处适时组织专项检查,对本科生毕业论文质量进行监督。

各学院定期检查毕业论文工作的进展情况,包括论文的准备、选题、开题、指导、考核、答辩等。检查分前期、中期和后期三个阶段进行:

1.前期检查:着重检查指导教师到岗情况,课题安排是否合理,课题开展所必须的要求及条件是否具备,撰写论文的学生是否已经明确自己所作课题的要求,有无开题报告。

2.中期检查:着重检查学风、工作进度、教师指导情况及论文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检查应有书面记录,并将检查情况及处理意见作全面的统计和总结,向本单位主管领导汇报。指导教师应通过中期检查,对学生进行阶段性考核。

3.后期检查:答辩前,着重对学生进行答辩资格的审查,根据毕业论文规范化的要求,检查学生任务的完成情况和论文书写格式。检查有无指导教师对毕业论文的评阅意见。

十、毕业论文归档工作

毕业论文答辩结束后,各学院须做好毕业论文归档工作,归档材料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报送教务处备案材料

1)每学年毕业论文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2)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名单(包括外聘指导教师名单)。

3)毕业论文题目汇总表。

4)学生毕业论文成绩单。

2.学院归档材料

1)每学年毕业论文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2)各学院关于毕业论文工作的有关办法及实施细则。

3)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包括答辩小组)名单。

4)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名单(包括外聘指导教师名单)。

5)毕业论文题目汇总表。

6)学生毕业论文成绩单。

7)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手册》原件。

8)毕业论文工作过程管理材料其它相关材料。

以上材料的保存期限一般为5年。

十一、本规定适用于我校非医学类各本科专业。

十二、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长春中医药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管理暂行规定》(长中校发[2006108号)同时宣告废止。

十三、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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