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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中医药大学关于开展吉林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1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于:2011/03/29 00:00:00 次浏览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吉林省教育科学研究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吉林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1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吉教科办字【2011】4号)精神,我校决定开展2011年度课题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工作指导思想
   2011年度立项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及国家、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紧密围绕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立足我省实际,突出为教育行政决策科学化服务、为教育改革和发展服务、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服务。
    二、选题原则及立项种类
    申请人可按照《课题指南》(见附件1)提供的研究范围、方向和重点,结合自己的研究基础和研究方向确定具体的研究课题,也可以根据自己的研究兴趣自选课题进行研究。重点课题要以本地区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突出问题为主攻方向,关注解决我省全局性的重大问题。
2011年度立项课题分为重点资助课题(有经费)、重点自助课题及一般规划课题三类。重点课题将从申报课题中择优评定,或参考指南中带“※”号部分评定。
    三、成果形式及研究期限
    凡确立为吉林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的课题,结题时需提交课题研究报告;同时要求课题组成员在公开刊物上发表与课题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以上(含1篇)。研究期限为1-3年,应用对策性课题研究一般为1年,同时提交调研报告;其它类型研究课题适当延长,成果形式及研究期限由申报人根据选题性质和研究工作情况自主填报,经审核批准后不得随意改动。课题研究过程中的相关工作,按照《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进行日常管理。
    四、申报要求
    1.同一课题在省教科以上规划部门获得立项,不能重复申报。
    2.在研的吉林省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课题或逾期未结题的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
    3.我校2011年度立项工作由学校教务处教学研究与质量管理科组织申报。各单位及部门报送的材料包括:(1)审查合格的《课题申报评审书》和《评审活页》各一式3份;(2)由各单位或部门汇总的纸质及电子版的表格各1份。
    4.已经申报了2011年度《长春中医药大学高等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的申请人,符合上述条件者可同时进行此次申报,需按以上要求重新填写《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见附件2)。
    五、申报时间
    课题申报截止时间为2011年4月11日,各单位或部门将申报材料统一送交办公楼411室付耕南老师,联系电话:86172411,逾期不予受理。
    六、申报评审费用
    本次课题申报评审费为每项200元。

  
附件:
1.吉林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1年度课题指南.doc
2.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doc
3.吉林省教育科学2011年度课题申报汇总表(各单位或部门填写).xls
      
    

                                                                                     教务处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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