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凡我校全日制本专科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人才培养方案规定排的教学实习和毕业实习。
2.实习期间,无寒暑假,休息日、节假日服从实习基地统一安排,不准私自调换实习基地,不准私自更换实习科室(车间),不准擅自离岗,违反者按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严格遵守实习基地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实习基地组织的学术讲座、技能培训等各项有益活动。
4.严格遵守各项技术操作规定,重要的操作必须按照实习基地有关要求,在带教教师指导下进行,严防差错和事故发生。
5.端正学习态度,严守职业规范,严禁侵犯他人利益。
6.认真完成实习任务,参加实习基地组织的出科考试。主动向带教教师汇报实习情况,接受带教教师对《毕业实习考核手册》的检查和考核。
7.实习组长应协助实习基地带教教师,做好学生考勤工作。实习生请假要有假条,假条上应注明请假时间及事由,请假期满应及时销假。连续请假超过 3 天者,必须由学校辅导员老师向实习基地相关人员说明。对旷岗学生的处理,参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8.实习结束后,实习生须按学校规定的时间统一返校,不得擅自提前或推迟返校时间。实习组长及时收回《学生毕业实习考核手册》和《教学实习考核表》等实习考核材料,交送至所在学院办公室审阅、评定、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