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相关部门:
根据《长春中医药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对我校获准为2012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60个项目的研究经费予以发放,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按照课题研究内容,结合项目中期检查反馈效果,学校将立项课题分为创新实验研究类、创新调查研究类、创新文献研究类和创业研究类。对创新实验研究类课题每项资助经费8000元,创新调查研究类、创新文献研究类和创业研究类课题每项资助经费5000元。
2.本次项目经费暂由教务处管理,不下拨到各学院(部门),经费使用权归项目负责人,指导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使用。
3.项目经费使用前,由教务处负责审批。每月初,教务处提前通知该月项目经费审批日期,每月只集中审批一次,不临时受理。审批地点: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办公楼408室)。
4.项目经费使用原则及具体使用办法,遵照《长春中医药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附件1)执行。
5.各学院、相关部门做好该通知精神的传达工作,负责通知到项目负责人及指导教师,确保项目经费的科学、合理、高效使用。
附件1:
长春中医药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doc
附件2:
2012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分配表.xls
教务处
201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