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中医药大学
关于开展2023年度毕业实习工作检查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实践教学过程管理,不断规范实践教学工作,保障学生实践教学安全,根据教学计划安排,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度毕业实习检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与对象
1.检查时间:2023年7月、8月
2.检查对象:2023年度毕业实习基地
二、检查内容与方法
1.检查实习带教老师带教教学规范情况。
2.检查毕业实习轮转安排,是否符合毕业实习大纲要求。
3.检查全体实习学生在岗实习情况,开展安全教育,走访学生宿舍,增强学生实习安全意识。
4.与实践教学基地、实习学生交流,听取对学校实习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5.请各学院于规定时间内对学生所在的基地进行实地检查并认真填写2023年实习基地检查工作记录单(附件1)。
三、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按照通知落实工作,2023年度毕业实习检查计划详见附件2。
2.各检查组成员要求由院领导、教学管理干部、学工干部、学院教学督导组成员等人员组成。
3.同一实践教学基地涉及多个学院学生实习的情况下,原则上由对接学院负责牵头检查。
4.请各学院将加盖学院公章PDF版的实习工作检查结果反馈单(附件2),于2023年9月4日前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联系人:张伟莹,联系电话:15948000943。
附件:1.2023年实习基地检查工作记录单
2.2023年度毕业实习检查计划
3.实习工作检查结果反馈单
长春中医药大学教务处
2023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