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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秋季学期学业预警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于:2020/10/12 15:47:13 次浏览

关于开展2020年秋季学期学业预警工作的

通知

各学院:

根据《长春中医药大学本科学生学业预警工作实施办法(长中大校办发201936号相关文件规定,现将学校2020秋季学期学业预警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预警对象

根据《长春中医药大学本科学生学业预警工作实施办法(长中大校办发201936号)文件要求,对以下情况之一的学生给与预警:

  1. 凡平均学分绩点未达到2.0;

  2. 业前一学年仍有通识教育公共选修学分未达到人才培养方案要求者;

  3. 毕业前一学年美育通识课未达到2学分者。

    、工作安排

    (一)10月15日前各学院对学生考试成绩和选修课程成绩进行整理,对达到学业预警条件及已达到退学条件的学生名单、课程考试成绩及学分取得情况进行汇总。

    (二)10月19日前各学院组织开展学业预警工作,对预警工作对象范围内的学生给予学业预警,并下达《长春中医药大学学业预警通知书》。各学院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到学生本人(以适当方式通知到学生家长),同时做好相关材料的收集归档工作。

    (三)请各学院汇总受到学业预警的学生名单,将《长春中医药大学学业预警汇总表》的电子版和纸质签字版于10月21日下班前上交学校教务处进行备案。

    工作说明及要求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老师应通过电话、邮件、信件等形式和学生家长联系沟通,宣讲学校学业预警和警示相关政策,告知学生在校学习情况,发挥家校教育合力。
      (二)各学院应组织老师与预警学生进行专门谈话,帮助其分析学业问题及原因,制定改进计划和帮扶措施,督促其端正学习态度,尽快扭转学业上出现的问题,促进学生成长成才。
    (三)依据学校关于学业预警工作的实施办法,对每个受到学业预警学生建立学业预警、指导和跟踪管理,便于对学业预警学生进行督促教育。

    附件1长春中医药大学学业预警通知书

    附件2:长春中医药大学学业预警汇总表

     

    教务处

    2020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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