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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中医类本科专业师承教育培养学生遴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于:2017/12/25 07:58:22 次浏览

各学院:  

根据《长春中医药大学中医类本科专业师承教育培养工作实施方案》(长中大校办发〔2017〕65号)要求,经过教师申报拟组建74个导师组,现将导师组公布,并开展学生遴选工作。  

一、导师组简介  

详细见附件1。  

二、学生遴选条件  

中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针灸推拿学等中医类专业2016级学生。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学习成绩优良,能够自觉遵守《长春中医药大学学生管理规定》,无违纪;  

2.能够自觉服从师承导师组的指导,在师承导师组指导下进行实践学习;  

3.能够按照师承教学计划,保质保量完成学习任务。  

三、学生遴选程序  

根据学校公布师承导师组名单及申报条件,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填写《长春中医药大学师承教育学生申请表》,上交至学院,由学院审核汇总后交至教务处,经导师组选拔(导师组可根据团队特色,在学生选拔条件基础上增设附加条件),确定带教学生名单,上报学校备案。  

四、材料上交要求  

1.《长春中医药大学师承教育学生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三份。  

2.《长春中医药大学师承教育学生申请表》电子版,一级文件夹命名方式“**学院师承教育学生申请表”,如“针灸推拿学院师承教育学生申请表”;二级文件夹命名方式“团队序号+团队名称+学生所在学院名称”,如“01白静丽师承导师组 针灸推拿学院”;word文档命名方式“团队序号+团队名称+(学生所在学院名称首字)+学生姓名+学号”,如“01白静丽师承导师组 (针) 王一**********”。  

请各学院于2017年12月27日前将上述材料纸质版送交至教务处教学建设管理科(办公楼408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269139931@qq.com。联系人:赵阳86172406

 

附件1: 长春中医药大学师承教育导师组一览表.xlsx

附件2: 长春中医药大学师承教育学生申请表.doc

教务处  

2017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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