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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本科重修(毕业生、往届生)、专科清考考试安排
作者: 发布于:2017/05/08 09:23:40 次浏览

按照学校校历统一安排,2017年本科重修(毕业生、往届生)、专科清考考试定于2017年5月11日-13日进行,为保证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考试时间    

5月11日        本科计算机类科目机考考试    

5月12日        本科专业课类科目机考考试    

5月13日        本科笔试考试、专科清考考试    

2.成绩报送时间    

请相关教学单位务必于2017年5月19日前将学生成绩准确录入教务管理平台,成绩单打印3份,其中报送教务处1份,教学单位留存1份,由教学单位转交学生所在学院1份。    

二、考试工作

(一)考试组织    

各学院要认真负责做好本学院考试相关工作,成立考试领导小组,明确主考及工作人员职责、任务和分工,熟悉和掌握有关规章制度、考务管理工作规范、考试工作程序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立即上报教务处。    

(二)考试要求    

1.监考要求    

(1)详见《监考人员守则》。监考教师必须认真、详细填写试卷封皮、答题卡袋、《考场记录单》,不能缺项,封皮注明重修字样,考场情况记录一栏中写明监考工作步骤。    

监考流程如下:①指导学生按号就坐,②宣布考场纪律,③清理学生手机及相关物品,④检查学生证件(身份证、学生证、校园一卡通),⑤核实考生名单,⑥检查考生试卷是否发放准确。    

(2)考试结束后清点试卷,在考场情况记录中填写实际考试人数、试卷份数。不同科目试卷要单独放入答题卡袋内,同一科目不同专业不同试题也要单独放入答题卡袋内。每本试卷中要放入考场记录单、试卷封皮、空白试卷。    

(3)考生在同一时间考多门课程要离开考场时,监考教师必须陪同考生前往下一科目考试考场,与下一考场监考教师做好交接工作。    

(4)强调事项:    

①监考教师要严格按照教务处提供的重修学生名单核对考生身份,名单上没有的学生,不允许参加考试。    

②监考教师在考试结束后要认真整理试卷,核对实际考生人数与试卷份数是否一致,务必将题签与答题卡分开,切勿将答题卡混到题签内。   

2.考生要求    

(1)考生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校园一卡通进入考场,其他证件无效。无证件的学生不得参加考试。    

(2)考生须提前进入考场,由监考老师编排座次对号入座。    

(3)考生拿到试卷后首先要确认是否与自己所重修、清考的科目和专业内容相符,如有疑问,需在动笔作答前告知监考老师,并在座位上等候处理意见,一旦动笔作答则视为有效试卷,不得更改,如答错科目,成绩作废。    

(4)各学院要做好考生的考前教育,严禁考生携带手机进入考场,如已携带则必须将手机关机放入指定位置。在整个考试过程中一旦发现学生携带手机(无论开机使用与否),则取消考试资格,成绩做0分处理,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5)用答题卡的试卷一律用2B铅笔、黑色中性笔在框内答题,请考生带好2B铅笔、黑色中性笔参加考试,注意不要答到答题卡框外,成绩视为无效。    

(6)开卷考试须独立完成,不得相互讨论和借用他人资料,不得使用复印笔记,否则按作弊论处。    

(7)考生未交卷前,中途不得离开考场,开考30分钟后可以交卷离场,需要赶场的考生应举手示意监考教师。    

3.违纪处理    

对于违规考生处理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有关规定一览表》填写违规情况记录,监考教师必须要求违规考生签字确认其违规行为,若违规情节属实,学生拒绝签字,有两名监考教师签字确认,处理意见有效。    

三、成绩录入及成绩单要求

1.开课的课程要录入“平时成绩”及“期末成绩”,系统会自动生成“总成绩”(录入方法同期末考试成绩录入方法一致)。所有参加考试的学生成绩(包括往届结业生),均须在教务管理系统上统一录入,如老师名下没有学生名单,请及时联系教务处。    

2.未开课课程重修成绩直接录入“总成绩”即可。    

3.成绩录入完毕并核对无误,提交教务处审核,审核通过后成绩不得更改。    

4.专科清考考试成绩不及格的按实际成绩填写,60分及以上的成绩按60分计。    

四、存档及试卷装订要求

重修考试的试卷存档及装订同期末考试。    

五、其他事项

1.各学院负责本学院考场的布置,考生与考生之间要保持一定距离,并将桌口朝前。    

2.考试前30分钟监考教师要带好相关证件到各学院考务办公室取试卷、考场记录单及答题卡袋。    

3.考试期间若出现异常情况,监考教师要及时联系学院考务人员。    

4.考试工作联系及违纪举报电话:86172407    

 

附件:1.2017年本科重修(毕业生、往届生)考试安排.xls

   2.2017年专科清考考试安排.xlsx

 

 

教务处    

2017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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