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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PBL教学试点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于:2011/03/14 00:00:00 次浏览
各教学单位:
    2010-2011年度第二学期PBL教学工作现已启动,各教学单位要鼓励教师积极参与到学校的教学方法改革中来,推动学校教学质量上层次、上水平。
    此次对申报PBL教学的课程有以下几点要求: 
    1. 开设PBL教学的具体时间要安排在4月中旬—7月上旬,7月8日以后原则上不允许安排PBL教学。
    2.开设课程必须经过本单位论证批准,各教学单位要对开展PBL的教师主讲资格和准备材料进行严格审查。
    3. 学校PBL教室已交付使用,教务处将对本学期开设的PBL课程进行统一排课。
    4.每个申报教师要填写PBL教学计划表(附件1)和PBL教学教师指南(模板见附件2),各教学单位要将教学计划汇总表和教师指南交到教学研究与质量管理科备案。
    5.开展PBL教学的教师要下载PBL评价表格,上课过程中要认真填写评价表,课程结束时要将评价表交到教务处。
    6.申报截止时间为2011年3月20日。各教学单位请于2011年3月21日将备案材料交到教务处教学研究与质量管理科。教务处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复审合格方可开课。
    联系人:李石羽,电话:86172406
   附件:
   1.PBL教学计划表 PBL教学计划表.xls
   2.PBL教学教师指南模板 PBL教学教师指南.doc
   3.PBL评价表格 PBL评价表格.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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