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的精品课程建设,我校决定继续组织省级精品课程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课程负责人为本校专职教师,具有教授职称,且近3年主讲此门课程不少于2轮。课程负责人只能是1名,已经是省级或国家精品课程负责人的不能再做为负责人申报。
2.课程内容应充分体现“国家精品课程评审指标”的要求(附件1)。
3.课程网站至少提供有该课程的教学大纲、授课教案、习题、实践(实验、实训、实习)指导、参考文献目录等材料,以及至少3位主讲教师(包括课程负责人在内)每人不少于45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鼓励将课件或全程授课录像上网参评),且必须按照“国家精品课程教学录像上网技术标准”制作(附件3),加强课程网站的辅助教学。
二、申报范围
已有校级精品课程及2010年省级优秀课程均可申报省级精品课程。
三、申报方法
各单位在申报到学校前应严格按照本通知的申报条件做好审核工作,基础医学院、药学院、第一临床学院、针灸推拿学院、护理学院限报2门,思政部、现代教育技术中心限报1门。多于2门的单位要排出先后顺序。9月8日前各单位务必统一将申报表各一份(含电子版)报送到教务处教学研究与质量管理科(406室),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刘京丽,联系电话:86172406。
四、评审要求
评审现场汇报及网上演示时间共计12分钟(其中汇报时间为8分钟,网上演示时间为4分钟),汇报用POWERPOINT讲稿按精品课程评审指标组织。评审专家组根据各课程汇报及演示情况进行综合评议,形成推荐意见。评审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其他
本通知不印发,相关文件请登录教务处网站下载。
附件:
1.国家精品课程评审指标(本科,2010)
2.精品课程申报表(本科)
3.精品课程教学录像上网技术标准
教务处
二〇一〇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