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及相关部门:
根据省高教学会《关于开展吉林省第九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暨省社科联第四次优秀成果奖评奖申报工作的通知》(吉高学会[2012]6号)精神,学校组织开展吉林省第九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暨省社科联第四次优秀成果奖(高教类)评奖活动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凡我校教育教学工作者在2010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公开出版、发表的高等教育科学类著作和论文均可参评。未公开发表,但对实际工作有重要指导作用,并得到各级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有关部门采纳,产生明显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调研报告、咨询报告等,也可参评。
二、申报材料要求
成果申报参评者需依据《吉林省第九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暨吉林省社科联第四次优秀成果奖评奖工作实施细则》(见附件1)的要求进行申报,提交材料申报如下:
1.申报表(一式二份,见附件2)
2.成果原件(一份)和复印件(一式二份)
3.材料清单(一份,见附件3)
4.其它佐证材料(一式二份)
三、提交时间
各成果经所在单位或部门汇总后(纸质加盖公章,见附件4),将所有材料的纸质版及电子版(成果原件及复印件除外)于2012年7月10日前送至教务处406室。逾期不再受理。
四、其他事项
教务处代为收取评审费,论文类每项100元,著作类每项200元。
联系人:李姗姗;联系电话:86172406
附件:
1.吉林省第九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暨吉林省社科联第四次优秀成果奖评奖工作实施细则
2.吉林省第九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暨省社科联第四次优秀成果奖申报表
3.吉林省第九届社科优秀成果奖申报材料清单
4.长春中医药大学吉林省第九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暨省社科联第四届优秀成果奖申报成果登记表
教务处
2012年7月2日
关于组织开展吉林省第九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暨省社科联第四次优秀成果奖评奖申报工作的通知.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