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2015年清明节放假安排,4月4日(周六)至4月6日(周一)放假,4月7日(周二)上班。现将课程调整如下:
1.4月6日(第五周周一)的课程调至7月13日(第十九周周一);
2. 4月4日-4月5日(第四周周六-第四周周日)的选修课、实验(实训)课由任课教师自行调整。
请各教学单位遵照执行,特此通知。
教 务 处
2015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