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长春中医药大学“SRT”计划实施办法》相关要求,学校计划于2015年11月18日-12月18日开展2014年“SRT”计划结项验收工作,为保证此项工作顺利实施,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2014年“SRT”计划项目。
二、结项要求
1.初审(11月18日—12月3日)
各单位负责组织各项目组开展结项验收工作,原则上要求所有项目必须结项并验收。各学院、相关单位须成立评审专家组,负责按学校要求对本单位结项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组织各项目组进行集中结项汇报。专家组应由3-5名(包括组长1名)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人员组成,设秘书1名。
2.结项汇报(12月4日—12月10日)
(1)各单位自行安排结项汇报,并于12月4日前将结项汇报安排报送教务处。
(2)汇报人原则上为项目负责人,重点介绍项目实施情况及成果。
3.材料报送(12月11日—12月18日)
项目组根据专家组意见进一步完善结项材料,各单位于12月18日前将结项相关材料报送至教务处(办公楼408室),电子版发送至lijingchao3628517@163.com。材料清单见附件2。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86172408。
教务处
2015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