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实现校际间交流与合作,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共享优质教育资源,学校和安徽中医学院、福建中医药大学三校友好协商,开展了“互派学生交流学习”项目,取得了良好的进展。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学校决定于6月28日~7月7日遴选,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范围及名额分配
选派中医学、针灸推拿学、护理学、公共事业管理(卫生事业管理)专业2015级学生共20人。
其中,中医学专业共8人(安徽4人,福建4人),针灸推拿学专业共6人(安徽4人,福建2人),护理学专业共4人(安徽2人,福建2人),公共事业管理(卫生事业管理)专业2人(福建2人)。
二、报名条件
1.热爱中医药事业,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团队意识好,适应环境快,具有较强的生活自理能力和自主学习能力;
2.身心健康,无不良嗜好,具有健康和谐的人际关系;
3.综合素质好,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2.5,班级综合排名前1/2。
三、遴选程序
1.报名
6月28日~7月4日,各有关学院积极宣传交流生项目,组织学生认真研读《长春-安徽-福建-浙江四校开展互派学生交流学习项目约定书》(附件一),有报名意向的学生如实填写《长春中医药大学校际交流学生报名表》(附件二),经家长签字同意后上报学院;
2.遴选
7月4日~7月7日,各有关学院审核学生报名信息,自行开展遴选工作,确定交流生名单,填写《长春中医药大学校际交流学生汇总表》(附件三)上报学校。
四、要求
校际互派交流学生项目是学校与外地高校联合培养本科生、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请各有关学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广泛宣传并鼓励学生积极参与。《长春中医药大学校际交流学生报名表》要求学院留存,《长春中医药大学校际交流学生汇总表》7月7日前报送教务处。
教务处
2016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