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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丨关于2020年长春-安徽互派学生 交流项目遴选的通知
作者: 发布于:2020/07/10 23:28:08 次浏览

关于2020年长春-安徽互派学生 

交流项目遴选的通知 

各学院: 

为推进校际间交流与合作,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共享优质教育资源,今年我校与安徽中医药大学继续开展“互派学生交流学习”项目。现将2020年国内校际交流遴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交流范围及专业 

(一)安徽中医药大学交流范围 

我校2019级全日制本科学生,2020-2021学年在安徽中医药大学交流学习一年(如受疫情影响,不能如期交流,具体安排另行通知)。根据对方院校要求,我校中医学专业、中医儿科学专业、中西医临床医学专业、中药学专业、药学专业、药物制剂专业、制药工程专业、针灸推拿学专业、康复治疗学专业、护理学专业、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医学信息工程等12个专业学生可报名参加遴选。 

(二)安徽中医药大学专业分布 

安徽中医药大学交流专业:中医学专业、中医儿科学专业、中西医临床医学专业、中药学专业、药学专业、药物制剂专业、制药工程专业、针灸推拿学专业、护理学专业、康复治疗学专业、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医学信息工程专业。 

 

二、交流名额 

(一)交流学校名额 

安徽中医药大学15人。 

(二)我校各学院分配名额 

 

三、遴选要求 

(一)热爱中医药事业,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团队意识好,适应能力强,具有较强的生活自理能力和自主学习能力; 

(二)身心健康,无不良嗜好,具有健康和谐的人际关系; 

(三)综合素质好,无不及格科目,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2.5,班级综合排名前1/2。 

 

四、遴选程序 

(一)学生根据交换学校专业设置情况选报交换学校和交换专业(选报专业必须与现修专业相同)。 

(二)7月10日-7月13日,各学院积极宣传交流生项目,有报名意向的学生如实填写《长春中医药大学校际交流学生报名表》(附件1),经家长签字同意后上报学院。 

(三)7月13日-7月15日,各学院审核学生报名信息,自行开展遴选工作,将结果在学院内公示,要求遴选过程有图片,有总结。遴选后确定交流生名单,填写《长春中医药大学校际交流学生汇总表》(附件2),上报学校。 

(四)学校根据各学院实际报名选拔情况,进行审核和公示,对多余名额进行调配。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校际互派交流学生项目是学校与外地其他高校联合培养本科生、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严格遴选程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二)广泛宣传。要鼓励学生积极参与,明确交流的意义,充分认识交流工作对于学校发展和学生个人成长的重要性。 

(三)认真落实。各学院严格按照通知要求,保证遴选工作质量,遴选优秀的学生参加交流,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完成工作,《长春中医药大学校际交流学生报名表》要求学院留存,《长春中医药大学校际交流学生汇总表》7月15日下班前报送教务处。 

联系人:赵灏 

联系电话:86172407 

附件: 

1.长春中医药大学校际交流学生报名表 

2.长春中医药大学校际交流学生汇总表 

(请到到教务处网站下载) 

长春中医药大学教务处  

2020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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