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 》文件精神,促进教师职业发展,提高教师教学能力,结合教育部高等学校中医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第四届“中医药社杯”全国高等中医药院校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竞赛相关要求(详见附件1),学校决定于近期开展长春中医药大学2016年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竞赛,具体事宜如下:
一、参赛条件
1.我校在编青年教师,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
2.已在教育部高等学校中医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前三届教学基本功竞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的教师,不在参赛范围内。
二、竞赛分组
1.本次竞赛按照参赛教师的授课范围,分为中医学基础课程、中医学临床课程、西医课程(不分基础与临床)及其他类课程四个组别。其中,中医学基础课程、中医学临床课程、西医课程组参赛课程含中国医学史、医古文、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学、中药学、方剂学、中医内科学、中医外科学、中医妇科学、中医儿科学、中医骨伤学、针灸学、推拿学、内经、伤寒、温病、金匮、各家学说及生物化学、生理学、解剖学、组织学与胚胎学、病理学、医学免疫学、诊断学基础、内科学、外科学等课程或相关课程的整合课程。其他类课程组参赛课程为上述课程以外的课程。
2.以上四组按参赛教师职称,分为初中级组(助教、讲师)与高级组(副教授、教授)。
三、竞赛内容
1.教学思路阐述:对本门课程的教学设计思路进行阐述,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不能使用PPT。
2.教学设计:为所授课程1个单元(以章为单位)完整的教学设计。教学设计内容、体例等自行决定。
3.现场教学演示:从已准备的教学设计中自主选择20分钟的内容进行教学演示,可根据需要使用多媒体课件。主要考察教师的教育理念、教学设计的实现、教学方法、教学效果以及语言逻辑与表达能力等。
4.现场答辩:教学演示活动结束后,参赛选手现场抽取题目(见附件),就题目回答问题。题目内容包括教育理念、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师职业素养等方面知识。答题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
四、竞赛方式及成绩评定
1.教学设计将提前进行评审,成绩计入竞赛总成绩。现场竞赛当天进行教学设计阐述、现场教学演示和现场答辩。
2.参赛教师最终成绩将根据教学思路阐述、现场教学演示、现场答辩、教学设计评审成绩综合评定。
五、报名及材料报送
1.报名采取自愿方式,凡符合“参赛条件”的教师均可报名参加此次竞赛。考虑到本次竞赛既要为国赛选手遴选做准备,又要兼顾校赛的整体效果,对各单位报名人数限定如下:
单位名称 组别 限报人数 合计
基础医学院 中医学基础课程组 初中级组、高级组各4人 14
西医课程组(不分基础与临床) 初中级组、高级组各3人
针灸推拿学院 中医学临床课程组 初中级组、高级组各3人 6
临床医学院 中医学临床课程组 初中级组、高级组各3人 12
西医课程(不分基础与临床) 初中级组、高级组各3人
药学院 中医学基础课程组 初中级组、高级组各2人 6
其他类课程组 2人
护理学院 其他类课程组 2人 2
管理学院 其他类课程组 2人 2
马克思主义学院 其他类课程组 2人 2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其他类课程组 2人 2
(注:按上表统计,中医学基础课程组初中级组6人,高级组6人;中医学临床课程组初中级组6人,高级组6人;西医课程组初中级组6人,高级组6人;其他类课程组10人。总计46人。)
2.参赛教师应上交教学设计文本(纸质版及电子版),由所在单位汇总后,连同《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竞赛参赛教师汇总表》(纸质版及电子版),于2016年4月15日前报送到教师发展中心(办公楼408室)。具体竞赛方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奖励方式
本次竞赛将在每个组别中评出一、二、三等奖若干名,并从中医学基础课程、中医学临床课程、西医课程三组获奖教师当中择优推荐18名教师参加第四届“中医药社杯”全国高等中医药院校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竞赛,具体参加现场比赛的教师由中医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抽签确定。
七、其它要求
经教育部高等学校中医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研究决定,第四届“中医药社杯”全国高等中医药院校教师发展论坛暨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竞赛定由我校承办,并于2016年8月4日-5日在我校召开,时间紧迫,任务艰巨。因此,各教学单位应高度重视此次比赛,认真阅读并领会《关于召开第四届“中医药社杯”全国高等中医药院校教师发展论坛暨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竞赛的第一轮通知》(附件1)文件精神,并积极备战国赛。
八、联系方式
教师发展中心,韩世伟,办公电话:86172408(内线2408)。
附件:
1. 关于召开第四届“中医药社杯”全国高等中医药院校教师发展论坛暨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竞赛的第一轮通知
教师发展中心
201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