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医学院、针灸推拿学院、护理学院:
按照学校本科生教学计划总体进程安排,我校2013年医学类本科生毕业实习工作即将开始,为切实做好本项工作,现就相关事宜做如下安排:
一、实习目的及要求
通过毕业实习,使学生比较熟练地掌握本专业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操作技能,巩固学生的专业思想,让学生能够将理论与实践结合起来应用于临床。具体要求如下:
1.熟悉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科室设置、科室功能及临床诊疗操作规程等相关知识。
2.按照毕业实习大纲要求,熟练掌握实习科室各项临床实践基本技能操作。
3.按照毕业实习大纲要求,熟练掌握实习科室病例书写规范。能够在教师指导下,对临床常见病和多发病进行正确诊断及简单治疗或处置。
二、实习时间
2013年7月22日~2014年5月中(下)旬。
各学院根据本单位毕业实习生期末考试时间,在7月18日-22日之间自行确定具体下点时间,最晚不得超过7月22日。
三、实习原则及方法
1.毕业实习以教师带教为主,实行分组制、各科室轮转、门诊与病房交替实习的原则。
2.临床医学院与针灸推拿学院毕业实习原则上要求在两个医院间轮换,轮换周期为5个月。请各学院认真研究,与实习单位协调,提前做好医院轮换相关工作,并按以下原则进行:
(1)专科性医院与综合性医院对调;
(2)学生自愿与学院统筹安排相结合;
(3)长春市内实习单位与长春市外实习单位对调;
(4)轮换人数及学生性别要与本次毕业实习分配计划一致。
四、相关要求
1.各学院要根据学校实习工作相关规定,制定毕业实习岗前培训计划(报教务处存档),并按学校教学进程安排,于本学期期末考试前完成毕业实习岗前培训工作。
2. 各学院应严格执行学校毕业实习分配计划,不得私自调整或更改。
3. 自主实习的学生学校不予解决住宿问题,并须签订《学生自主实习协议书》。
4.家庭所在地在长春市区内的实习生,可以向辅导员老师提出通勤申请。
5.各学院确定实习生分配名单后,尽快与红旗校区学生公寓联系,上报需在红旗校区住宿的男、女生具体人数,便于安排住宿,并提前做好实习生搬迁各项工作。(红旗校区学生公寓联系人:王东健,电话15948000686,内线7801)
6.各学院请于7月15日前,到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开具实习介绍信。专业实习大纲请到学校网站-教务处网页-实践教学-实习教学管理专栏中自行下载并复印。
7.各学院务必于学生正式实习前一周,与实习单位联系,通报送实习生的具体日期,并按实习单位要求,做好相关工作。要求每个实习单位都要选派教师送站,确保学生旅途安全。送站时,教师须携带实习介绍信、专业实习大纲各一份交送实习单位相关管理部门。
教务处
201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