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实践教学基地:
为进一步加强临床带教管理工作,提高临床带教能力,规范临床带教过程管理,学校将开展新增实践教学基地的临床带教教师聘任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聘任范围
承担学校医学类本科生课间实习与毕业实习临床教学任务的新增实践教学基地的临床带教教师。
二、聘任条件
1.热爱祖国医学教育事业,拥护党的教育路线、方针、 政策;
2.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及职业道德,遵守法纪,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能尽职尽责履行带教职责,积极承担教学任务,教风端正;
3.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4.近两年内在教学或临床带教一线工作1年以上。
5.职称在中级以上。
三、遴选程序
(一)个人申报。凡申报临床带教教师者应根据聘任条件填写《长春中医药大学临床带教教师申报表》,并提交所在科室和医院审核。
(二)单位初审。请各单位组织相关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提考核意见。
(三)学校复审。学校教务管理部门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核查,审核通过者将正式聘任为学校临床带教教师。
四、有关要求
1.请各单位高度重视临床带教教师遴选工作,认真组织,精心选拔,将优秀业务骨干遴选到临床带教教师队伍中来。
2.请各单位于6月9日前将本单位个人报名表和单位汇总表一式两份盖章后邮寄至长春中医药大学教务处,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博硕路1035号长春中医药大学明德楼408室,邮编:130117,同时将材料电子版注明单位名称后统一发送至邮箱:734507647@qq.com。
联系人:赵汇丰 电话:0431—86172408
附件:1.长春中医药大学聘任临床带教教师汇总表
2.长春中医药大学临床带教教师申报表
长春中医药大学
2021年6月1日
附件1
长春中医药大学聘任临床带教教师汇总表
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长春中医药大学临床带教教师申报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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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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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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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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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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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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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作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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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科室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所在医院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学校审核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此表一式二份(一份医院存档,一份学校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