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2021年度本科生实习工作,确保实践教学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医学类实习时间安排
1.2018级中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针灸推拿学等专业:教学实习时间为2021年5月31日—2021年8月6日,共10周;
2.2017级中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针灸推拿学、临床医学等专业:毕业实习时间为2021年6月7日—2022年6月3日,共52周;
3.2018级护理学专业:毕业实习时间为2021年6月7日—2022年4月8日,共44周;
4.2018级康复治疗学专业:毕业实习时间为2021年7月5日—2022年6月3日,共48周。
二、实习内容
(一)教学实习
教学实习一般采取门诊与疗区交替实习的方式进行,实习主要科室为中医内科、西医内科或专业相关科室,不需全科轮转。
(二)毕业实习
医学类专业毕业实习要严格按照《毕业实习大纲》要求,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的医疗及医技科室进行全科轮转。
三、日程推进
1.2021年3月19日—26日,各医学类专业学院同自己所属实习基地进行实习分配接洽,制定2021年度实习计划,并填写《2021年医学类专业本科教学实习计划安排表》、《2022届医学类专业本科毕业实习计划安排表》后将电子版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详见附件1;
2.2021年3月30日,学校召开2021年医学类实习分配协调会,确定实习分配方案;
3.2021年4月18日前,各相关学院完成医学类专业教学及毕业实习点分配,填写《2021年医学类专业本科教学实习学生统计表》和《2022届医学类专业本科毕业实习学生统计表》并报教务处备案,详见附件2;
4.2021年4月30日前,各相关学院在教务处网站下载专区下载《实习接收函》,填写完毕后报送教务处加盖印章;
5.2021年5月17日前,各相关学院将《教学实习手册》《毕业实习手册》发放完毕;
6.2021年5月31日前,完成2018级中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针灸推拿学等专业教学实习送点工作;
7.2021年6月15日前,完成2017级中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针灸推拿学、临床医学等专业毕业实习送点工作;
8.2021年7月19日前,完成康复治疗学专业毕业实习送点工作;
9.2021年8月6日,2018级中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针灸推拿学等专业结束教学实习,开始撤点;
10.2022年4月8日,护理学专业结束毕业实习,开始撤点;
11.2022年6月3日,2017级中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针灸推拿学、临床医学、康复治疗学等专业结束毕业实习,开始撤点。
四、有关要求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本科实习工作。成立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学院院长担任组长,主管教学工作副院长、学生工作副书记任副组长,相关教学、学工管理干部任组员,切实加强实习工作的组织领导,负责制定本年度实习计划、分配实习点、确定实习生分配名单、实习学生思想教育及日常管理、组织实习检查、与实习基地沟通联系等具体工作,确保实习工作领导到位、组织到位、经费到位、保障到位。
(二)各有关单位、部门要全面做好本科实习工作组织管理与服务保障。教学管理部门要做好统筹制定学校年度实习计划、宏观管理协调实习基地、实习教学质量监管等有关工作。学生管理部门要做好统筹指导实习学生思想教育、监督实习期间日常管理等有关工作。后勤保障部门要做好实习期间留宿学校学生的餐饮、住宿等安排保障。保卫部门要做好实习期间留宿学校学生的校园安全保障和校园环境综合治理。图书馆、体育馆、博物馆、现教中心等部门要为实习期间留宿学校学生提供相应必要的图书、运动、网络支持等学习资源与条件,满足实习学生的学习需要。
(三)全面取消医学类专业自主实习。鼓励学院积极开拓优质实习资源,扩充实习基地数量。创新实习管理模式。
(四)教学实习、毕业实习要严格按照实习大纲要求进行,不得随意窜改、调整、取消实习内容与环节。在毕业实习工作中突出专业人文教育,以叙事医学、心得收获、职业感悟等形式,加强职业道德、个人品德、社会公德培养,持续组织开展“我的实习故事”主题征文活动,实现实习学生全覆盖,并按不低于5%的比例纳入毕业实习考核。
(五)要切实加强实习纪律管理。各学院要按照不少于市内每月1次、省内每3月1次、省外每6月1次的标准,对实习基地进行实习质量、纪律考勤等专项检查。学校有关部门将适时组织实习抽检,定期通报实习考核检查情况。对于违反实习纪律的学生要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以上实习工作具体时间安排,根据学校实习工作实际,将适时调整。
附件:1.2021年医学类专业本科教学实习计划安排表
2022届医学类专业本科毕业实习计划安排表
2.2021年医学类专业本科教学实习学生统计表
2022届医学类专业本科毕业实习学生统计表
长春中医药大学教务处
2021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