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学校教学工作统一安排,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补(缓)考考试定于2017年3月4日—3月7日进行,为保证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考试日程
(1)必修考试课于2017年3月4日为笔试课程考试,2017年3月6日—7日为机考课程。(具体安排详见附表)
(2)考核形式为考查的必修或限选课,由任课教师负责考核,请学生于2017年2月27日-3月7日自行联系任课教师进行补(缓)考,逾期视为放弃资格。
(3)任选课不须补考,不及格成绩视为无效成绩。
2.阅卷时间:2017年3月5日-3月8日
3.报送成绩时间:2017年3月10日前
二、试卷要求
1.补(缓)考考试试卷存档及装订要求同期末考试,阅卷方式为“网上阅卷”。
2.试卷内成绩单各学院、部、中心留存的成绩单与教务处留存的必须一致。以上工作由任课教师复查,各学院把关。
3.考查课试卷要求与学期期末要求一致。
三、考试实施
(一)考试组织
各学院要认真负责做好本学院考试相关工作,成立考试领导小组,明确主考及工作人员职责、任务和分工,熟悉和掌握有关规章制度、考务管理工作规范、考试工作程序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重大问题要立即上报教务处。
(二)考试要求
1.监考要求
(1)详见《监考人员守则》。监考教师必须认真、详细填写试卷封皮、答题卡袋、《考场记录单》,不能缺项,封皮注明重修字样,考场情况记录一栏中写明监考工作步骤。
监考流程如下:①指导学生按号就坐,②宣布考场纪律,③清理学生手机及相关物品,④检查学生证件(身份证、学生证),⑤核实考生名单,⑥检查考生试卷是否发放准确。
(2)考试结束后清点试卷,在考场情况记录中填写实际考试人数、试卷份数。不同科目试卷要单独放入答题卡袋内,同一科目不同专业不同试题也要单独放入答题卡袋内。每本试卷中要放入考场记录单、试卷封皮、空白试卷。
(3)考生在同一时间考多门课程要离开考场时,监考教师必须陪同考生前往下一科目考试考场,与下一考场监考教师做好交接工作。
2.考生要求
(1)考生必须携带本人学生证、校园卡进入考场,其他证件无效。无证件的学生不得参加考试。
(2)考生须提前进入考场,由监考老师编排座次对号入座。
(3)考生拿到试卷后请确认是否与自己所需补考的科目、年级、专业班级内容相符,如有疑问,需在动笔作答前对监考老师提出并在座位上等候处理意见;一旦动笔作答且交卷则视为有效试卷。
(4)学生禁止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如已携带则必须将手机关机放入指定位置。在整个考试过程中一旦发现学生携带手机(无论开机使用与否),则取消考试资格,成绩做0分处理,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5)开卷考试须独立完成,不得相互讨论和借用他人资料,不得使用复印笔记,否则按作弊处理。
(6)考生未交卷前,中途不得离开考场,开考30分钟后可以交卷离场,需要赶场的考生应举手示意监考教师。
(7)考试结束,按时交卷。不得将试卷带出考场,不准销毁试卷。
(8)遵守考场纪律,诚信考试,坚决杜绝代考等考试违规现象发生,否则按《长春中医药大学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处分条例》严肃处理。
(9)违纪、旷考学生不准参加本次考试。
四、其他事项
1.成绩录入要求:成绩由阅卷教师负责教务管理系统录入,并打印成绩单。
2.各学院负责本学院考场的布置,桌口朝前。
3.考试前30分钟监考教师应到各学院取卷地点取试卷、考场记录单及答题卡袋。
4.考试违纪举报电话:86172407
附件:1.
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补缓考安排.xls
2.
2017年3月高职补考安排.xls
教务处
2017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