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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本科专业建设评估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于:2018/01/04 15:27:41 次浏览

各本科专业负责单位:

为加快学校专业结构优化和专业建设水平的全面提高,进一步完善各专业建设思路和规划,打造专业特色,提高我校的整体办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意见(教高〔2011〕9号)、《长春中医药大学本科专业建设评估办法》(2016年3月5日校长办公会议通过),对我校现有18个本科专业建设情况进行评估。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估的对象

目前现有的18个专业,已经完成或正在接受国家本科专业认证的专业除外。评估对象为16个专业,即临床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针灸推拿学、康复治疗学、护理学、制药工程、药学、药物制剂、生物制药、中药资源与开发、中药制剂、公共事业管理、市场营销、英语、药事管理、财务管理。

二、评估的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以主管教学工作副校长为组长,教务处、人事处、高等教育研究中心、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教学督导组等负责人为成员的评估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本科专业评估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教务处,具体组织实施评估工作。

三、评估方法

主要通过自评总结、审核数据、实地考察等方法来实施。

1.自评总结:由各专业对本专业建设思路、专业特点、专业建设现状、问题与不足等内容进行总结与自评,撰写专业建设总结材料及自评报告。

2.审核数据:由评估领导小组及相关职能部门核实自评报告中数据,并给予评价。

3.实地考察:评估领导小组深入各专业所在单位查阅相关资料、了解有关情况,并对相关建设问题进行提问和核实,在此基础上对有关指标进行评价。

四、评估时间

1、材料准备:2018年1月3日—3月12日。各专业自评,准备材料。

2、评估时间:2018年3月19日—23日。材料审核,论证考察。

3、上交自评总结、自评报告时间:2018年3月12日。

五、评估要求

学校本科专业建设评估工作,是对目前现有专业建设情况的全面梳理,也是学校2018年建设“双高”专业的重点工作,对优秀专业学校将增加专业建设力度,对特色优势、师资力量等薄弱专业将限制招生或停止招生。请各专业所在单位给予高度重视,认真准备,迎接本科专业评估检查。

附件:长春中医药大学本科专业建设评价标准

(附件详见OA)

教务处

2018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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