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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中医药大学关于修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征求意见稿 2012年)
作者: 发布于:2012/11/05 10:41:04 次浏览

       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吉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以及《长春中医药大学“十二五”专业建设规划》的要求,为深化我校教学改革,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在2007年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基础上重新修订,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的教育方针,坚持体现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时代精神,要主动适应21世纪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反映我校的发展战略和办学特色,同时,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使知识教育、能力训练、素质培养有机结合,根据学校的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培养出“厚基础、宽口径、精技能、重个性”具有创新精神的高级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基本原则

      (一)协调发展的原则

       要坚持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和综合提高的原则,为学生创造全面发展的条件,使学生的思想品德与业务素养、知识与能力、学习与健康、统一要求与个性发展等诸方面协调发展。努力使学生既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与职业道德修养,又具有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过硬本领、健全的心理和健康的体魄。

      (二)前期趋同的原则

       相近专业前期教学进程原则上要保持一致,从四年制的第四学期、五年制的第六学期开始可按专业特点设置学科基础和专业课程。

      (三)整合优化的原则  

       以现代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统筹规划人才培养全过程的教育模式,注重课程体系、知识结构的优化重组,通过课程整合、重组、更新等手段,使同类课程紧密结合,避免分类过细、脱节或不必要的重复,提高课程综合化程度。采用模块化的课程设置方法,构建融会贯通、紧密结合、有机联系、符合时代要求的课程体系。

      (四)加强实践的原则

       实践教学是培养合格人才的有效途径和重要手段。加强实践教学环节,必须借鉴和吸收先进的教育模式与教育观念,统筹规划处理好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关系。建立一个强化学生动手能力培养的实践教学体系,课内与课外相结合、学习与科研相结合、校内与校外相结合,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五)突出特色的原则

       修订培养方案时,各专业遵循学科专业发展趋势和人才培养规律,在人才培养目标、理论课程设置、实践教学环节以及教学过程方面,可根据各专业不同情况,采取不同做法,发挥各专业优势,体现出各专业的不同特点,突出各专业特色,以适应未来教育趋势、市场经济、社会需求的发展。

      (六)课内外相结合原则

       课外培养计划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是学生综合素质协调发展和提高的基本途径。课外培养要注意整体培养与阶段实施相结合,普及培养与因材施教相结合,切实安排好课外培养计划的实施,将课外培养计划务必落到实处。

       三、基本要求

       (一)人才培养目标

       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及毕业生应获得的知识和能力在体现国家对本专业相关要求的基础上,要根据社会对人才培养需求的不同,结合本专业特点修订,其中专业培养目标要从能力和素质两大方面阐述,要符合学生培养实际,具有可行性和科学性。

      (二)培养方案基本框架

       1.文字说明:包括专业培养目标、业务培养要求、毕业生应获得的知识和能力、主干学科、核心课程、实践教学环节、学制与学分要求、授予学位、成绩考核、任选课说明。其中毕业生应获得的知识和能力,以“掌握……知识”、“熟悉……知识”、“了解……知识”、“具有……能力”进行表述,每一项必须有相应的课程或课程群来支撑;核心课程数不超过10门。

       2.附表:包括专业培养方案结构表、教学进程表、任选课目录和课外培养计划。

      (三)课程设置基本要求

       培养方案分为理论教学、实践教学、课外培养三部分。理论教学构建“平台+模块”的理论教学课程体系,在保持学科的严谨性与系统性的基础上,各专业根据各自特点进行课程的模块化管理,各模块下还可细分为多个课程群,以突出基础的厚重性与知识的广博性,全面体现学校“厚基础、宽口径、精技能、重个性”总体人才培养目标的需要。

      (四)课程体系的基本框架

       1.通识教育平台

      通识教育平台包括人文社科类课程与自然科学类课程两个模块,其中人文社科类中的思想政治教育课根据国家统一要求设置,要大力推动思想政治教育课教学内容和方法改革,积极吸收近几年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成果,保证思想政治教育课的教学实效。外语课和体育课则要适当减少理论教学课时,其中大学外语课时减至216学时,分三个学期上,建议开设外语的听、说、写、译及专业外语选修课程,并可通过网络教学平台增加学生自主学习时间和内容,体育课以业余时间参加俱乐部的形式完成教学内容。除上述课程以外的人文社科类和自然科学类课程每学期均要开设,除学校指定性开设的课程外,各专业可结合各自特点开设其他课程,旨在培养学生逻辑思维、发散思维能力,以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此平台学分应控制在学生必修、限选理论课程修读总学分的25%-30%,其在任选理论课程中修读总学分参照必修、限选中比例设计。

       2.专业教育平台

       每个专业的专业教育平台下开设学科基础课程和专业主干课程两个模块。学科基础课程模块要加强学科基础教学体系的改革,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对专业基础课的分类和设置进行科学整合。使学生获得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为学生今后发展打下坚实的专业基础。专业主干课程模块以开设本专业主干课程为主,要求进一步精练课程内容,增设学科前沿性和综合性课程。此平台学分应控制在学生必修、限选理论课程修读总学分的70%-75%,其在任选理论课程中修读总学分参照必修、限选中比例设计。

       (五)成绩考核

       学生考核要加大平时成绩考核力度,各专业所有课程平时成绩与期末成绩比例为3:7。平时成绩要从考勤、课堂表现、平时测验、课程作业、期中考试5个方面考虑进行成绩评定。平时成绩一般占总成绩的30%,课程期末考试卷面成绩一般占总成绩的70%,实践性较强的课程,可视教学要求提高平时成绩占总成绩的比例。期末成绩通过学校统一考试与任课教师组织考核两种形式给予,学校组织统一考试的课程每学期严格控制在5门以内,分别按百分制计算成绩。任课教师组织考核按五级分制即优、良、中、及格、不及格计算成绩。

       (六)学期及课程学分计算

学期平均教学周数为19周,五年制理论教学为8个学期的各专业学生课内修读总学时控制在3500以内,四年制理论教学为7个学期的各专业学生修读总学时控制在3300以内,四年制理论教学为6个学期的各专业学时修读总学时控制在2800以内。以上各专业总学时均含任意选修课时。各学期周学时应控制在26以内。

本次修订的人才培养方案,将按照学分制管理体制设置课程,原则上每18学时为1学分,军训、毕业实习和教学实习每1周为1学分。五年制医学类各专业学生修读总学分一般不少于241学分;四年制药学类、管理学类、文学类各专业学生修读总学分一般不少于194学分;四年制护理学专业学生修读总学分一般不少于198学分。

       (七)课程模式与教学环节

课程教学必须以学生的能力培养为主线,要根据课程的特点,明确课程的教学目标,要有目的、有计划地在课程学习中进行相关能力训练,要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沟通交流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

       1.课堂教学与实践教学

       每门课程应根据教学需要设计一定数量的实践(包括实验和实训)课时数,理论课与实践课时比例一般控制为1:1-3:1之间;合理安排毕业实习,医学类各专业实习不少于51周,护理学专业实习不少于47周,药学类、管理学类、文学类各专业实习不少于19周。全校各专业军训3周。

      2.增加选修课开出门数

      理论授课8个学期的专业,任意选修课应开出700学时以上;理论授课7个学期的专业,任意选修课应开出600学时以上;理论授课6个学期的专业,任意选修课应开出500学时以上。

       3.教学方法改革

      要切实改革教学方法,积极开展讨论式、启发式、案例式、研究式和以问题为中心的教学方法,反对“满堂灌”的教学方法。各专业主干课程的教学都必须采取教师课堂讲授与指导学生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并作为考核教师业务能力的重要依据。

      4.课外培养计划

      课外培养计划由教务处统一制订,由学工部和各学院组织具体实施。课外培养需要注意整体培养与阶段实施相结合,普及培养与因材施教相结合,使课外培养真正成为理论教学的延伸和补充。结合各专业特点,课外培养结合假期实践教学和网络教学平台,构建素质提高、社会实践和学术活动两个模块,包含各类文体活动、社会实践、科技活动、技能训练培养学生科研素质、创新能力、专业技能、人文素质、社会适应能力。学生必须获得课外培养规定的学分方可毕业,学分以学生参加活动获得的绩点折算学分的方式给予。原则上每个学生不能在课外培养计划的某一方面重复获得学分。通过对学术活动模块赋予较高分值,形成对学生的良性引导,使学生更多地参加到各类学术科研活动中,注重学术与科研素质和能力的培养。

       四、工作步骤

      (一)组织领导

       各学院成立人才培养方案修订领导组和起草工作组。领导组由院长任组长,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和专业负责人为成员,领导组负责本次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的领导、组织和实施工作;起草工作组由专业负责人任组长,主要课程骨干教师为成员,负责人才培养方案的起草工作。

      (二)调研论证

       各学院要通过问卷调查、讨论会、座谈会和查阅资料等形式,了解把握本专业发展的前沿动态和同行业院校的建设状态;调研社会对本专业人才知识、能力结构的需求和我校毕业生的评价;认真听取专业任课教师和学生对人才培养方案的意见和建议;研讨和分析现有教学计划存在的问题,依据本次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基本要求拟订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的思路和基本框架。

      (三)起草人才培养方案

       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根据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的基本框架和思路,起草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形成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初稿。初稿完成后要召开所有主干课程教师代表参加的研讨论证会和学生座谈会,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形成人才培养方案的第二稿。

       (四)学院审议

        学院对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审议,形成审议意见,由学院院长签字确认后,报送到学校教务处。

      (五)学校审定

        教务处对各学院报送的人才培养方案及相关配套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符合要求的报请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审定;审定通过的人才培养方案,经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主任签字批准后,编印下发并执行。

       五、责任分工与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部)

       1.负责领导、组织和实施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

      2.负责协调、组织各类座谈会和论证会。

      3.负责人才培养方案的审议工作。

      4.制订实践教学方案与毕业考核方案。

      5.负责专业内核心课程(或相关课程)的教学大纲、实验(实训)大纲、实习大纲、毕业设计(论文)规范等教学基本文件的修订工作。

      6.体育部负责修订各专业的体育教育教学基本要求。

      7.思政部负责修订各专业的思想政治教育教学基本要求。

      (二)学工部

       负责制订各专业的军事教育教学基本要求。

       (三)教务处

       1.负责统筹协调全校各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负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指导与咨询。

       2.负责对各学院提交的专业培养方案进行形式审查,组织全校的人才培养方案的交流研讨会,为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审定工作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3.负责将通过审批程序的人才培养方案汇编成册,印发给各教学单位和教学管理部门执行。

       (四)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

        审定通过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五、时间安排

       (一)各学院要统筹好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与其他工作之间关系,近期内要把该项工作作为中心工作来抓,根据各自工作特点,自行安排工作步骤、完成时间,重点把握以下六个时间节点:

       2012年12月---2013年1月中旬

       各学院成立人才培养方案修订领导组和起草工作组,进行调研论证。

       2013年3月

       各学院起草人才培养方案阶段,形成初稿,召开教师代表大会和学生座谈会进行研讨,形成二稿。

       2013年4月中旬

       各学院审议通过后,报送教务处。

       2013年4月下旬

      召开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会议,审定并批准印发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2013年5月

       制定与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相关配套教学基本文件。具体工作安排、编制说明及要求规范另行发文。

       (二)报送材料包括:

        1、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2、人才培养方案起草思路和框架;

        3、人才培养方案调研分析报告;

        4、各类座谈会会议记录;

        5、学院审议意见及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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