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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中医药大学关于开展2010年吉林省高等学校教育技术成果评审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于:2010/06/22 00:00:00 次浏览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0年吉林省高等教育技术成果评审工作的通知》(吉教高字[2010]18号)的要求,我校将组织开展2010年教育技术成果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定范围 
  凡是2008年10月1日至2010年9月1日间完成且已应用于高校教学实践的、尚未参加省部级以上成果评审奖励的高等院校教育技术成果。 
  二、成果分类 
  1、网络教学资源 
  (1)教学资源:知识库、认知库、课件库和案例库。 
  (2)网络课程。 
  (3)教学资源管理与评价系统。 
  2、多媒体课件 
  (1)单机版多媒体课件。 
  (2)网络版多媒体课件。 
  3、影视教材 
  4、研究论文:围绕教育信息化建设理论与实践研究方面的立项课题所形成的研究论文或专题报告。 
  三、评定标准 
  按照吉林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学校教育技术专业委员会制定的《吉林省高等学校教育技术成果评价规范》执行。 
  四、评奖办法 
  评奖采取项目成果人申请、专家和所在学校推荐、省专家组评审、及省教育厅审定的办法进行。 
  1、专家推荐 
  申报的每一个项目应有不少于两名(副教授或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专家(一名专业学科专家、一名教育技术学科专家)的推荐意见(内容包括:项目的教育性、教学效果和可推广价值)。 
  2、学校推荐 
  学校根据项目成果人申报和专家推荐意见推荐参评项目。 
  3、省专家评审 
  省教育厅聘请相关学科专家组成省评专家组对推荐项目进行评审,提出评比获奖意见。 
  4、省教育厅审定 
  省教育厅根据专家组评审结论进行综合审定,确定项目的获奖等级。省教育技术成果评奖设立一、二、三等奖三个等级,颁发获奖证书。 
  五、申报要求及联系方式 
  各单位或部门要于8月30日将参评项目软件(CDROM光盘)、论文(A4打印稿和CDROM光盘)、填写好的《吉林省高等学校教育技术成果申报表》和《吉林省高等学校教育技术成果专家推荐意见书》(各一式三份)报送教务处406室付耕南老师,过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付耕南,电话:0431-86172406;

  附件:1.吉林省高等学校教育技术成果申报表.doc     

          2.吉林省高等学校教育技术成果专家意见推荐书.doc

     3.吉林省高等学校教育技术成果评价规范.rar
     
                                                                                二O一O年六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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