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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中医药大学关于开展2010年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立项工作的通知
2010-06-21 点击量: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0年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立项工作的通知》,我校决定开展2010年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
  继续贯彻“求新务实,突出重点,提高质量,抓出质量”的立项原则,遴选一批重点研究解决我省高等教育发展中的重大理论问题、教学改革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尤其是要着重解决影响教育发展、质量提高的难点问题,力求有所创新和突破。
  二、申报范围
  1.各单位、各部门均可申报。
2.项目必须是有关高等教育教学方面的研究内容,课题名称应参考本次申报提供的教改课题参考指南(见附件一)。申报的题目原则上不能与我校承担的前两期省级教改课题重复。已确定为省教育科学研究课题,不再予以受理。
  3.申报单位必须在2010年6月1日前完成2008年以前(不含2008年)已立项的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重点项目的验收工作,否则本次立项将不予考虑。
  三、申报形式
  申报工作要按《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试行)》执行。申报推荐课题原则上以学校为单位进行,鼓励与其它高校或省级以上学术团体采取强强组合、联合攻关方式申报同一具有重大意义、富有鲜明特色和较强预期推广价值的教改项目。
  四、具体要求
  1.为提高课题研究的质量,本次申报原则上要求课题主持人要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具有较强教学研究能力的人员;同一人主持研究的课题只能是1项,主持和参与研究的课题总数不能超过3项;同一个课题主持和参与研究人员总数原则上为3—5人。
  2.各单位或部门要于2010年6月25日中午前,将推荐课题汇总表(一式三份,含电子版,见附件二)和申请书(一式三份,见附件三)报送教务处406室付耕南老师。
3.本次申报为限额申报,每个单位或部门申报总数不得超过三项。
  联系人:付耕南,联系电话:0431—86172406;逾期申报将不予受理。教务处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附件:1.2010年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研究参考项目指南.doc    

          2.2010年吉林省高等教育省级教学研究课题推荐限额指标和推荐课题汇总表.doc
     

          3.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申请书.doc 
 

                                                                            二○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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