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学校教学工作统一安排,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补(缓)考试定于2015年9月12日-9月15日进行,为保证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考试日程:9月12日-13日为笔试课程补考,9月14日-15日为机考课程补考。(具体安排详见附表)
2、阅卷时间:2015年9月13日-9月16日。
3、报送成绩时间:务必于2015年9月18日前报送教务处(办公楼407室)。
二、试卷要求:
1、考试课试卷存档装订要求:教师阅卷、成绩单填写结束后,阅卷教师在封面签名并重新装订试卷,存档试卷内容主要包括①封面、②命题方案、③标准答案(评分标准)、④成绩单、⑤考场记录单、⑥空白试卷、⑦补考试卷;并按①-⑦顺序以课程为单位重新装订成册。试卷内的成绩单与各学院、部、中心留存的、教学运行科留存的必须一致。以上工作由任课教师复查,各学院把关。
2、考查课试卷要求与学期期末要求一致。
三、监考要求:详见《监考人员守则》。监考教师必须认真、详细填写试卷封皮、《考场记录单》,不能缺项,封皮注明补考字样,考场情况记录一栏中要写明监考工作步骤,①指导学生按号就坐,②宣布考场纪律,③清理学生物品,④检查学生证件(身份证、学生证、补考准考证),⑤巡考人姓名等各项记录内容。考试结束后清点试卷,在考场情况记录中填写实际考试人数、试卷份数。装订试卷时不同科目单独装订,同一科目不同专业不同试题单独装订。每本试卷中要装订考场情况记录单、空白试卷。
四、学生必须持学生证、身份证,证件不全者不得入场考试。
五、违纪、旷考学生不准参加本次考试。
六、成绩录入要求:成绩由阅卷教师负责教务管理系统录入,并打印成绩单。
七、其他:
1、取卷时间:考试前30分钟取卷
2、取卷地点:教务处(办公楼407室)
3、考试具体日期、时间、科目详见附表
4、考试工作联系及考试违纪举报电话:86172407
教务处
201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