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实践学期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长春中医药大学建立实践学期实施方案》相关规定,按照《实践学期教学计划》安排,现将2024—2025学年实践学期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实践时间
2025年2月3日—3月2日,共计4周。
二、实践内容
各学院可按照学校实践学期认知类实践、技能类实践、研究类实践和社会公益类实践整体安排,根据专业特点和学生个性,采取多种形式的实践活动。如社会调研、跟诊学习、创新创业活动等。
三、实践组织
1.各学院要充分合理利用校内外实践资源基础上,可集中组织学生实践活动,也可指导学生分散进行实践活动,原则上实践地点为学生家庭所在地。
2.为保证学生实践质量,各学院选拔优秀教师,按师生比1:120配备担任实践学期指导教师;第一学期寒假学期为社会认知,由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担任指导教师,按师生比1:200配备指导教师。
3.指导教师负责指导学生确定实践内容,做好实践过程管理及实践成绩认定,指导教师的教师工作量按20学时计算。
4.各学院要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强调实践纪律要求,做好实践过程管理,确保实践学期组织管理有序。
四、相关工作要求
1.各学院可根据不同专业、年级的实践内容制订不同的考核方式,实践成绩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记载。学生实践成绩不及格者,需在暑期补充开展实践活动,经考核合格后,计相应成绩。
2.各学院请于2024年12月12日将《实践学期授课计划》(教学班可合班)电子版表格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并同时将教学计划录入综合教务管理系统,教务处将在12月16日进行系统审核。
3.各学院请于2025年3月7日前,在学校教务管理平台上完成成绩上传工作,并将纸质版成绩单盖章后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
联系人:张伟莹 联系电话:89989139
附件:《实践学期授课计划》
教务处
202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