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2025年春季学期本科生毕业实习工作的通知
2024-11-25 点击量:

关于做好2025年春季学期本科生毕业实习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按照学校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安排,现就我校2025年春季学期本科生毕业实习工作安排如下:

一、实习范围

2021级中药学、中药学(基地班)、制药工程卓越工程师班、药学、药物制剂、生物制药(合作办学)、中药资源与开发、药事管理、公共事业与管理、市场营销、健康服务与管理等专业本科学生。

二、实习时间

1.2021级中药学、中药学(基地班)、制药工程卓越工程师班、药学、药物制剂、生物制药(合作办学)、中药资源与开发等专业:2025年1月6日—530日。

2.2021级药事管理、公共事业与管理、市场营销、健康服务与管理等专业:2025年1月6日—5月16日。

三、实习内容及要求

1.各相关学院要高度重视本科实习工作。成立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学院院长担任组长,主管教学工作副院长、学生工作副书记任副组长,相关教学、学工管理干部任组员,切实加强实习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本年度实习计划、分配实习点、确定实习生分配名单、实习学生思想教育及日常管理、组织实习检查、与实习基地沟通联系等具体工作,确保实习工作领导到位、组织到位、经费到位、保障到位。无特殊情况前提下,全体学生的实习单位均须由学院统一进行安排部署,原则上不允许自主实习现象。请填写《2025年春季学期本科生毕业实习信息汇总表》。并将计划及汇总表的电子版及纸质版(盖章)于126日前报送至教务处备案。

2.各相关学院需按照计划安排,做好学生毕业实习岗前培训安排,及送点工作安排。

3.各相关学院需选派教师送学生至实习单位,带队教师须携带工作函、实习生名单、毕业实习大纲,交送至实习单位相关管理部门。  

4.各学院、基地要严格按照实习大纲要求进行,不得随意窜改、调整、取消实习内容与环节。在实习工作中突出专业人文教育,以心得收获、职业感悟等形式,加强职业道德、个人品德、社会公德培养,持续组织开展“我的实习故事”主题征文活动,实现实习学生全覆盖,并按不低于5%的比例纳入毕业实习考核。

5.要切实加强实习纪律管理。各学院要对实习基地进行实习质量、纪律考勤等专项检查。学校有关部门将适时组织实习抽检抽查,定期通报实习考核检查情况。对于违反实习纪律的学生要按照《长春中医药大学学生手册》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6.实习生需根据实习大纲,认真完成毕业实习任务,规范填写实习手册,实习结束后交由学院存档,教务处将对实习手册进行抽查。

联系人:张伟莹  联系电话:86172408

 

 

附件:《2025年春季学期本科生毕业实习信息汇总表》

 

 

教务处

20241125

 


 

地址:长春市净月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博硕路1035号

邮编:130117

Copyright © 长春中医药大学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