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2024年度春季学期本、专科各专业实习工作的通知
2024-03-15 点击量:


关于做好2024年度春季学期本、专科各专业实习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2024年度本专科学生实习工作,确保实践教学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习时间安排

(一)本科各专业

1.2021级中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针灸推拿学、中医康复学等专业:课间见习时间为2024527日—202482日,共10周;

2.2020级中医学、中医学“5+3”一体化、中医儿科学、中西医临床医学、针灸推拿学、临床医学、中医康复学等专业:毕业实习时间为202463日—2025530日,共52周;

3.2021级护理学、医学信息工程、2023级护理学(专升本)等专业:毕业实习时间为202463日—202544日,共44周;

4.2021级康复治疗学、2023级康复治疗学(专升本)专业:毕业实习时间为202471日—2025530日,共48周;

(二)专科各专业

5.2022级护理专业:毕业实习时间为202471日—202537日,共36周;

二、实习内容

课间见习、毕业实习的轮转及内容安排,严格按照各类大纲要求进行计划安排。

三、日程推进

1.2024320日前,各相关专业学院需同自己所属实习基地进行沟通,制定2024年度课间见习、毕业实习计划,并填写附件12,将电子版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

2.2024412日前,各相关学院完成课间见习及毕业实习点分配,填写附件34后,并报教务处备案;

3.2024426日前,各相关学院在教务处网站下载专区下载《实习接收函》,填写完毕后报送教务处加盖印章,同时报送所属基地的实习轮转安排(课间见习、毕业实习安排当中要包括学校所有专业的实习学生);

4.2024517日前,各相关学院将《课间见习手册》《毕业实习手册》发放完毕;

5.2024527日前,完成2021级中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针灸推拿学、中医康复学等专业课间见习送点工作;

6.202463日,启动2020级中医学、中医学“5+3”一体化、中医儿科学、中西医临床医学、针灸推拿学、临床医学、中医康复学等专业以及2021级护理学、医药信息工程、2023级护理学(专升本)等专业毕业实习岗前培训工作;

7.202471日,启动2021级康复治疗学、2023级康复治疗学(专升本)专业以及专科2022级护理学专业毕业实习岗前培训工作;

8.202482日,2021级中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针灸推拿学、中医康复学等专业结束课间见习,开始撤点;

9.202537日,专科2022级护理学专业结束毕业实习,开始撤点;

10.202547日,2021级护理学、医药信息工程、2023级护理学(专升本)等专业结束毕业实习,开始撤点;

11.2025530日,2020级中医学、中医学“5+3”一体化、中医儿科学、中西医临床医学、针灸推拿学、临床医学、中医康复学等专业以及2021级康复治疗学、2023级康复治疗学(专升本)等专业结束毕业实习,开始撤点。

四、有关要求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实习工作。成立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学院院长担任组长,主管教学工作副院长、学生工作副书记任副组长,相关教学、学工管理干部任组员,切实加强实习工作的组织领导,负责制定本年度实习计划、分配实习点、确定实习生分配名单、实习学生思想教育及日常管理、组织实习检查、执业医师实践技能考核、与实习基地沟通联系等具体工作,确保实习工作领导到位、组织到位、经费到位、保障到位。

(二)各有关单位、部门要全面做好实习工作组织管理与服务保障。教学管理部门要做好统筹制定学校年度实习计划、宏观管理协调实习基地、实习教学质量监管等有关工作。学生管理部门要做好统筹指导实习学生思想教育、监督实习期间日常管理等有关工作。后勤保障部门要做好实习期间留宿学校学生的餐饮、住宿等安排保障。保卫部门要做好实习期间留宿学校学生的校园安全保障和校园环境综合治理。图书馆、体育馆、博物馆、现教中心等部门要为实习期间留宿学校学生提供相应必要的图书、运动、网络支持等学习资源与条件,满足实习学生的学习需要。

(三)课间见习、毕业实习均须由学院统一安排。鼓励学院积极开拓优质实习资源,扩充实习基地数量。创新实习管理模式。

(四)课间见习、毕业实习要严格按照实习大纲要求进行,不得随意窜改、调整、取消实习内容与环节。在毕业实习工作中突出专业人文教育,以叙事医学、心得收获、职业感悟等形式,加强职业道德、个人品德、社会公德培养,持续组织开展“我的实习故事”主题征文活动,实现实习学生全覆盖,并按不低于5%的比例纳入毕业实习考核。

(五)要切实加强实习纪律管理。各学院要按照不少于市内每月1次、省内每31次、省外每61次的标准,对实习基地进行实习质量、纪律考勤等专项检查。学校有关部门将适时组织实习抽检,定期通报实习考核检查情况。对于违反实习纪律的学生要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以上实习工作具体时间安排,根据学校实习工作实际,将适时调整。

 

附件:1.2024年度课间见习计划安排表

     2.2024年度春季学期毕业实习计划安排表

        3.2024年度课间见习学生统计表

        4.2024年度春季学期毕业实习学生统计表

 

 

长春中医药大学教务处

                                                                         2024315

地址:长春市净月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博硕路1035号

邮编:130117

Copyright © 长春中医药大学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