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实践学期工作的通知
2023-12-01 点击量:


各学院:

根据《长春中医药大学建立实践学期实施方案》相关规定,按照《实践学期教学计划》安排,现将2023—2024学年实践学期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实践时间

20241824,共计4周。

二、实践内容

各学院可按照学校实践学期认知类实践、技能类实践、研究类实践和社会公益类实践整体安排,根据专业特点和学生个性,采取多种形式的实践活动。如社会调研、跟诊学习、创新创业活动等。

三、实践组织

1.各学院要充分合理利用校内外实践资源基础上,可集中组织学生实践活动,也可指导学生分散进行实践活动,原则上实践地点为学生家庭所在地。

2.为保证学生实践质量,各学院选拔优秀教师,按师生比1:120配备担任实践学期指导教师;第一学期寒假学期为社会认知,由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担任指导教师,按师生比1:200配备指导教师。

3.指导教师负责指导学生确定实践内容,做好实践过程管理及实践成绩认定,指导教师的教师工作量按20学时计算。

4.各学院要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强调实践纪律要求,做好实践过程管理,确保实践学期组织管理有序。

四、实践考核

1.各学院可根据不同专业、年级的实践内容制订不同的考核方式,实践成绩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记载。

2.学生实践成绩达到及格以上者,第一学期计2学分,第三、五、七学期各计1分;实践成绩不及格者,需在暑期补充开展实践活动,经考核合格后,计相应学分。

3.各学院请于20231215日将《实践学期授课计划》(教学班可合班)电子版表格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学生成绩由各学院在实践学期结束后,于20243月15日前,在学校教务管理平台上完成成绩上传工作,并将纸质版成绩单盖章后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

联系人:张伟莹   联系电话:15948000943


附件:《实践学期授课计划》


                                    教务处

2023121日

附件:2023-2024学年实践学期授课计划.xlsx


地址:长春市净月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博硕路1035号

邮编:130117

Copyright © 长春中医药大学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