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相关单位:
根据《长春中医药大学“SRT”计划实施办法》相关要求,学校将于近期组织2013年“SRT”计划结题验收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结题范围
2013年“SRT”计划项目。
二、时间安排
2015年3月18日—4月20日。
三、结题程序
1.各项目组准备结题材料,要求如下:
结题材料须使用A4纸打印,左侧装订成册。顺序为封面、结项材料目录、结项验收书、研究报告、人员变更申请单、项目申请书、中期检查表、佐证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封面
封面“ⅩⅩ”用项目名称替换,宋体小二号字,加粗居中。
(2)结项验收书
项目组成员须在教师指导下认真填写,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结项验收书中,除主管部门审批意见留白外,其它各处须按要求签字盖章。
(3)研究报告
研究报告是针对结题项目进行的科学总结,字数不少于3000字。
(4)人员变更申请单
如有人员变更,须填写人员变更申请单,变更后人员总数应为3-5人(含项目负责人)。除主管部门审批意见留白外,其它各处须按要求签字盖章。
(5)2013年“SRT”立项项目申请书、中期检查表。
经教务处审批签章后的复印件。
(6)佐证材料
佐证材料须有目录页。佐证材料包括发表的论文(复印期刊封面、论文所在目录页、论文所在页)、实验报告、设计图纸、专利发明、获奖证书、调查问卷(包括问卷分析)等复印件、调查报告及其它项目相关的证明材料。
2.各学院、相关单位组织专家对结题材料进行验收,并将验收合格后的结题验收书(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一份)、成果汇总表(纸质版及电子版各一份,纸质版须学院领导签字、单位盖章)于4月20日前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办公楼408),联系人:李敬超;联系电话:86172408。
四、其它要求
原则上要求所有项目不予延期结项,如有特殊情况需延期结项者,须向教务处提交延期申请,经教务处审批后,方可延期结项。
五、附件
附件1:长春中医药大学2013年度“SRT”计划结题名单.xls
附件2:结项验收书封面.doc
附件3:长春中医药大学“SRT”计划结题验收书.doc
附件4:长春中医药大学“SRT”计划项目组人员变更申请单.doc
附件5:2013年长春中医药大学“SRT”计划项目成果汇总表.doc
教务处
201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