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相关部门:
根据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相关要求,学校计划于2016年3月2日—3月25日开展2015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中期检查工作,为保证此项工作顺利实施,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 各学院、相关部门负责通知所在单位的各项目组,做好项目中期检查工作,重点检查项目进展情况与取得的阶段性成果。
2. 要求各学院、相关部门对项目组相关材料进行认真检查,包括调查问卷(包括问卷分析)、调查报告、设计图纸、专利发明、获奖证书、发表的论文及相关其他证明材料等,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如实上报,检查后各学院、相关部门须撰写中期检查总结。
3.各项目组须认真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中期检查表》(以下简称“检查表”),并按规定时间上交所在单位。各学院、相关部门于3月25日前统一将检查表一式两份、中期检查总结一式一份以及上述材料电子版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
4.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中期检查由校团委负责组织,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材料报送教务处。
附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中期检查表》
教务处
2015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