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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长春-安徽-福建三校互派学生交流项目遴选的通知
2018-05-24 点击量:

各学院: 

为实现校际间交流与合作,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共享优质教育资源,今年我校与安徽中医药大学、福建中医药大学三校继续开展“互派学生交流学习”项目。现将2018年遴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交流范围及专业 

(一)交流范围 

我校2017级全日制本科学生,2018-2019学年在交流院校学习一年。 

根据对方院校要求,我校中医学专业、中西医临床医学专业、临床医学专业、中药学专业、药学专业、药物制剂专业、制药工程专业、生物制药专业、针灸推拿学专业、康复治疗学专业、护理学专业、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等12个专业学生可报名参加遴选。 

(二)交流院校专业分布 

1.安徽中医药大学交流专业 

中医学专业、中西医临床医学专业、中药学专业、药学 

专业、药物制剂专业、制药工程专业、生物制药专业、针灸推拿学专业、康复治疗学专业、护理学专业、公共事业管理专业。 

2.福建中医药大学交流专业 

中医学专业、临床医学专业、中药学专业、药学专业、针灸推拿学专业、护理学专业、公共事业管理。 

二、名额 

(一)交流学校名额 

安徽中医药大学20人,福建中医药大学15人。 

(二)我校各学院分配名额 

学院

安徽交流

人数

福建交流

人数

合计

人数

中医学院 

药学院 

针灸推拿学院 

护理学院 

管理学院 

临床医学院 

康复医学院 

合计 

20 

15 

35 

三、遴选要求 

1.热爱中医药事业,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团队意识好,适应环境快,具有较强的生活自理能力和自主学习能力; 

2.身心健康,无不良嗜好,具有健康和谐的人际关系; 

3.综合素质好,无不及格科目,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2.5,班级综合排名前1/2。 

四、遴选程序 

(一)学生根据交换学校专业设置情况选报交换学校和交换专业(选报专业必须与现修专业相同)。 

(二)5月25日~5月31日,各学院积极宣传交流生项目,组织学生认真研读《长春-安徽-福建三校开展互派学生交流学习项目约定书》(附件一),有报名意向的学生如实填写《长春中医药大学校际交流学生报名表》(附件二),经家长签字同意后上报学院。 

(三)6月1日~6月8日,各学院审核学生报名信息,自行开展遴选工作,将结果在学院公示3个工作日,要求遴选过程有图片,有总结。遴选后确定交流生名单,填写《长春中医药大学校际交流学生汇总表》(附件三)上报学校。 

(四)学校根据各学院实际报名选拔情况,进行审核和公示,对多余名额进行调配。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校际互派交流学生项目是学校与外地高校联合培养本科生、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严格遴选程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二)广泛宣传。要鼓励学生积极参与,明确交流的意义,充分认识交流工作对于学校发展和学生个人成长的重要性。 

(三)认真落实。各学院严格按照通知要求,保证遴选工作质量,遴选优秀的学生参加交流,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完成工作,《长春中医药大学校际交流学生报名表》要求学院留存,《长春中医药大学校际交流学生汇总表》6月12日下班前报送教务处。 

联系人:田钰琨 

联系电话:86172407 

附件1:长春-安徽-福建三校开展互派学生交流学习项目约定书.doc

附件2:长春中医药大学校际交流学生报名表.xls

附件3:长春中医药大学校际交流学生汇总表.xls

 

教务处 

2017年5月24日 

地址:长春市净月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博硕路1035号

邮编:13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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