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长春中医药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学校将于近期组织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结项工作。现就下一步工作通知如下:
一、结项时间
2018年9月-12月。
二、结项范围
2017年立项的未结项大创项目。
三、结项程序
各学院、相关单位组织本部门负责的省级大创项目结项工作,学校负责组织国家级大创项目结项工作。
1.初审(9月12日—11月12日)
各学院、相关单位成立专家组,专家组应由3-5名(包括组长1名)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人员组成,专家组设秘书1名。专家组按学校要求对本单位省级、国家级大创项目结项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组织省级大创项目组进行集中结项汇报,并于11月12日前将国家级大创项目结项材料报送至教务处,由学校组织国家级大创项目结项。
2.结项汇报(11月13日—11月21日)
(1)各学院、相关单位自行安排本部门省级大创项目结项汇报,并于11月13日前将结项汇报安排报送教务处。国家级大创项目结项汇报由学校统一安排,国家级大创项目负责人须加入国家级大创项目答辩QQ群(群号:871128300)。
(2)汇报人原则上为项目负责人,重点介绍项目实施情况及成果。
3.材料报送(11月22日—12月3日)
项目组根据专家组意见进一步完善结项材料,各学院、相关单位于12月3日前将结项相关材料(材料清单详见附件)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办公楼408室),电子版发送至408037301@qq.com。
联 系 人:李敬超
联系电话:86172408
四、项目报销
2017年立项大创项目须于12月7日前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审核、登记相关报销经费,逾期将不再受理。
教务处
2018年9月12日
附件:
1.2017年立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待结项项目名单
2.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结项验收材料清单
3.结项材料封面(版式)
4.结项验收书
5.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统计表
6.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成果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