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的总体安排,现将本学期期末阶段教学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期末考试工作
(一)考前动员
1.各学院对本学院学生进行考前动员,认真学习《长春中医药大学课程考核管理办法》(长中大校办发〔2018〕12号)、《长春中医药大学课程考核管理办法补充规定》《长春中医药大学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处分条例》(长中大校发〔2018〕38号),教育学生诚信做人、遵守考场纪律,形成以勤奋学习为荣,以考试作弊为耻的良好风气。
2.各学院、各单位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对照《2018年秋季学期考务手册》《长春中医药大学课程考核管理办法》开展相关培训,认真学习《监考人员守则》《考试工作规范》《长春中医药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实施办法》《关于重申教学秩序管理规定的通知》,要求教师必须认真履行监考、巡考职责,教师评阅试卷必须规范,归档材料必须齐全。
(二)考试组织
1.考试工作由校长领导,教务处负责组织和实施。教务处协调并解决考试期间出现的各种问题以及通报考试情况等事项。
2.各教学单位成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主任)、书记任组长,负责各学院的考试安排、试卷的管理,负责组织阅卷、成绩登录,负责通知重修学生(含结业生)考试科目和考试时间等。
(三)成绩录入
1.成绩录入严格按照《长春中医药大学课程考核管理办法补充规定》完成,经任课教师复核后提交,逾期未提交成绩的教师,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2.所有课程考试的纸质成绩单,学院按照课程班级排序后,于本学期放假前报教务处教学运行科存档。
(四)补缓考
1.补缓考考试于下学期开学一周内进行,2019年3月16日-3月17日进行笔试补缓考考试,3月15日进行机考补缓考。
2.教务处负责公共基础课科目的补考考试日程安排,各学院负责专业课科目的补考考试日程安排,日程安排在教务处网站公布。
二、下学期学生任选课选课安排
(一)选课对象
全校各年级各专业本科学生。
(二)时间安排
2018年12月25日-27日:各学院指导学生选课
2018年12月28日晚17点-12月31日晚18点:学生按照《本科生任选课介绍》进行选课。
(三)报名步骤及相关要求详见《关于2019年春季学期学生选修课程的通知》。各学院结合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及《本科生任选课介绍》做好选修课选课指导工作。
三、中医执业医师分阶段考试第一阶段实证研究工作
(一)参加对象
中医学专业、针灸推拿学专业2015级学生。
(二)考前动员
学生所在学院放假前要召开学生动员会,为学生详细解读中医执业医师分阶段考试实证研究工作的意义,介绍相关的激励政策和约束制度,促使学生认真复习,高度重视,争取取得好成绩。
(三)组织学习、培训
各学院要按照实证研究大纲内容要求,认真组织学生对实证研究考试的19门理论课程进行复习。
各课程所在学院要按照考试大纲要求,制定详细的理论培训和技能培训方案,于2019年3月15日上报教务处。
(四)保障工作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中医学院、创新实践中心等与实证研究工作相关的单位,要按照国家要求对理论考场和技能考场进行准备,如有问题,要在2018年3月开学前提出整改意见,4月份整改完成。
四、2018级学生转专业工作
根据《长春中医药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长中大校办发〔2016〕52号)文件中第七条第1款、第2款规定的学生进行申报。
1月11日前向全体2018级本科学生传达《长春中医药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长中大校办发〔2016〕52号)文件精神、转专业工作日程安排及要求。
3月7日学院将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名单上报教务处。
3月11日前计算学生综合成绩,对学生进行排名,并对排名结果进行院内公布。
3月11日-12日符合第七条第1款条件的学生自愿申报,在教务处网站下载《长春中医药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学生本人填写。
3月13日符合第七条第1款条件的学生申请表上交学院,各学院初审。
3月14日上午 上午9点前,各学院将符合第七条第1款条件的学生报名汇总表上交教务处,教务处复审。
3月15日教务处将复审名单提交到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前5%转专业的情况,调整转专业的名额。
3月11日-15日各转入学院出题、组卷。
3月16日符合第七条第2款条件的学生自愿申报,在教务处网站下载《长春中医药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学生本人填写。
3月17日各学院对拟转专业学生资格进行初审。
3月18日各学院将笔试与面试地点上报教务处。
3月18日各学院将符合第七条第2款条件的学生报名汇总表上交教务处,教务处复审。
3月19日符合第七条第2款条件的学生笔试。
3月19日符合第七条第2款条件的学生面试。
3月19日下午18点前,各学院成绩汇总,上报教务处,学校审核。
3月20日-22日学院、学校同时公示3个工作日。
3月25日上午 名单上报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校长办公会议。
3月26日下午 学校发文,学生转入新学院,学籍异动。
五、实践学期安排
根据《长春中医药大学关于建立实践学期的实施方案》的文件要求,教务处已经下发了《实践学期教学计划》和《实践学期学生实践手册》,请各单位在放假前组织召开实践学期工作布置会,安排指导教师,并为学生提供介绍信等相应材料。
六、课程准备
请全校教师尽快熟悉下学期课程要求和课表,认真做好开学前的准备工作,教研室要提前安排课程团队集体备课,准备好教学日历、教学设计。如开展PBL等教学改革,需要在教学日历与教学设计中明确体现,并将相关的申请于开学第一周上报教务处。
教务处
2018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