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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9-03-25 点击量:

 

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相关部门:

学校将于近期开展2019年度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申报工作,为保证此项工作顺利实施,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193月20—4月12日。

二、申报条件

1.2019年度计划资助项目分为创新类与创业类,创业类项目不少于30%,获批立项的校级项目将被推荐参加省级、国家级项目评审。

2.大创项目申报面向学校在读本科生,四年制本科一般应以2至3年级为主,五年制本科一般应以2至4年级为主项目的申报与实施以团队为单位,鼓励学生跨年级、跨专业、跨学院申报,每个项目组总人数原则上3-5人。负责人必须政治表现良好,学习成绩优良,对大创项目具有浓厚兴趣,具有相关学科知识基础,能够于在校期间完成项目的研究。每名学生只能主持或参与一个项目。项目申请成功后,项目负责人、指导教师、项目名称均不可以改动,否则,取消项目资格。

3.项目指导教师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实践教学经验丰富,每位指导教师最多指导2项在研项目,并且不能为同一年项目。

4.项目执行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半(20195月至202011月)。

5.成果要求:获评校级大创项目,创新类项目结项原则上需公开发表1篇以上学术论文(学生排名前4,获评国家级大创项目,创新类项目结项原则上需公开发表1篇以上学术论文(学生排名前2并注明“2019年长春中医药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支持项目创业类项目中期检查组织专家论证,对执行好、开发前景佳的项目,可适当追加研究经费。

三、选题范围

学生可以根据兴趣结合所学专业选题,发挥中医药学科优势。创新项目选题应当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创新性和可操作性,预期成果具有可考核性。创业项目应与地方经济、专业特色紧密结合,培育基于互联网新时代的新产品、新服务、新模式。

以下情况原则上一般不予立项:

1.项目申请书填写不规范。

2.研究内容缺乏创新性。

3.选题过大、偏难,可操作性不强。

4.研究内容与以往大创项目相同或相近者。

5.未按期完成项目的学生不能申报,指导教师三年内不得申报。

四、填报要求

学生须在教师指导下认真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申请书》,格式要求如下:

1.封面:填写内容用仿宋体四号字填写,字体在横线中间;“项目类别”填写时将所选类别前“□”替换成“■”。

2.表格部分:“申请人或申请团队”用宋体5号字,其他选项内容填写用宋体小4号字;“项目类别”在项目类型前“”替换成√);段落填写首字空2格。

3.“导师推荐意见”一栏要写出导师的个人意见,不能只填 “同意”。“签名”部分一律手写,不准打印。

五、项目申报

1.项目申报以项目负责学生所在学院为单位统一申报,基础医学院、创新实践中心以本部门指导教师为单位单独申报。

2.申报材料包括:《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申请书》一式两份、大创项目信息表一式一份,以及上述材料电子版。

3.各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核,并将本部门申报材料于4月12日前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办公楼408室),联系人:朴喜航,联系电话:86172408。

附件:

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

2.《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

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附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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