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相关部门:
学校将于近期开展2019年度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申报工作,为保证此项工作顺利实施,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19年3月20日—4月12日。
二、申报条件
1.2019年度计划资助项目分为创新类与创业类,创业类项目不少于30%,获批立项的校级项目将被推荐参加省级、国家级项目评审。
2.大创项目申报面向学校在读本科生,四年制本科一般应以2至3年级为主,五年制本科一般应以2至4年级为主。项目的申报与实施以团队为单位,鼓励学生跨年级、跨专业、跨学院申报,每个项目组总人数原则上为3-5人。负责人必须政治表现良好,学习成绩优良,对大创项目具有浓厚兴趣,具有相关学科知识基础,能够于在校期间完成项目的研究。每名学生只能主持或参与一个项目。项目申请成功后,项目负责人、指导教师、项目名称均不可以改动,否则,取消项目资格。
3.项目指导教师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且实践教学经验丰富,每位指导教师最多指导2项在研项目,并且不能为同一年项目。
4.项目执行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半(2019年5月至2020年11月)。
5.成果要求:获评校级大创项目,创新类项目结项原则上需公开发表1篇以上学术论文(学生排名前4),获评国家级大创项目,创新类项目结项原则上需公开发表1篇以上学术论文(学生排名前2),并注明“2019年长春中医药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支持项目”;创业类项目中期检查组织专家论证,对执行好、开发前景佳的项目,可适当追加研究经费。
三、选题范围
学生可以根据兴趣结合所学专业选题,发挥中医药学科优势。创新项目选题应当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创新性和可操作性,预期成果具有可考核性。创业项目应与地方经济、专业特色紧密结合,培育基于互联网新时代的新产品、新服务、新模式。
以下情况原则上一般不予立项:
1.项目申请书填写不规范。
2.研究内容缺乏创新性。
3.选题过大、偏难,可操作性不强。
4.研究内容与以往大创项目相同或相近者。
5.未按期完成项目的学生不能申报,指导教师三年内不得申报。
四、填报要求
学生须在教师指导下认真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申请书》,格式要求如下:
1.封面:填写内容用仿宋体四号字填写,字体在横线中间;“项目类别”填写时将所选类别前“□”替换成“■”。
2.表格部分:“申请人或申请团队”用宋体5号字,其他选项内容填写用宋体小4号字;“项目类别”在项目类型前“()”替换成“(√)”;段落填写首字空2格。
3.“导师推荐意见”一栏要写出导师的个人意见,不能只填 “同意”。“签名”部分一律手写,不准打印。
五、项目申报
1.项目申报以项目负责学生所在学院为单位统一申报,基础医学院、创新实践中心以本部门指导教师为单位单独申报。
2.申报材料包括:《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申请书》一式两份、大创项目信息表一式一份,以及上述材料电子版。
3.各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核,并将本部门申报材料于4月12日前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办公楼408室),联系人:朴喜航,联系电话:86172408。
附件:
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
2.《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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