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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长春-安徽-福建三校互派学生交流项目遴选的通知
2019-05-15 点击量:

各学院:   

为推进校际间交流与合作,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共享优质教育资源,今年我校与安徽中医药大学、福建中医药大学三校继续开展“互派学生交流学习”项目。现将2019年国内校际交流遴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交流范围及专业   

(一)交流范围   

我校2018级全日制本科学生,2019-2020学年在交流院校学习一年。   

根据对方院校要求,我校中医学专业、中西医临床医学专业、临床医学专业、中药学专业、药学专业、药物制剂专业、制药工程专业、生物制药专业、中药资源与开发、针灸推拿学专业、康复治疗学专业、护理学专业、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等13个专业学生可报名参加遴选。   

(二)交流院校专业分布   

1.安徽中医药大学交流专业   

中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中药学、药学、药物制剂、制药工程、生物制药、中药资源与开发、针灸推拿学、护理学、康复治疗学、公共事业管理。   

2.福建中医药大学交流专业   

中医学、临床医学、中药学、药学、针灸推拿学、护理学、公共事业管理。   

二、交流名额   

(一)交流学校名额   

安徽中医药大学15人,福建中医药大学15人。   

(二)我校各学院分配名额   

学院

安徽交流人数

福建交流人数

合计人数

中医学院   

4   

3   

7   

药学院   

3   

3   

6   

针灸推拿学院   

2   

2   

4   

护理学院   

2   

2   

4   

健康管理学院   

2   

2   

4   

康复医学院   

2   

0   

2   

临床医学院   

0   

3   

3   

合计   

15   

15   

30   

三、遴选要求   

(一)热爱中医药事业,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团队意识好,适应能力强,具有较强的生活自理能力和自主学习能力;   

(二)身心健康,无不良嗜好,具有健康和谐的人际关系;   

(三)综合素质好,无不及格科目,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2.5,班级综合排名前1/2。   

四、遴选程序   

(一)学生根据交换学校专业设置情况选报交换学校和交换专业(选报专业必须与现修专业相同)。   

(二)5月15日-5月24日,各学院积极宣传交流生项目,有报名意向的学生如实填写《长春中医药大学校际交流学生报名表》(附件1),经家长签字同意后上报学院。   

(三)5月25日-5月31日,各学院审核学生报名信息,自行开展遴选工作,将结果在学院公示3个工作日,要求遴选过程有图片,有总结。遴选后确定交流生名单,填写《长春中医药大学校际交流学生汇总表》(附件2),上报学校。   

(四)学校根据各学院实际报名选拔情况,进行审核和公示,对多余名额进行调配。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校际互派交流学生项目是学校与外地其他高校联合培养本科生、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严格遴选程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二)广泛宣传。要鼓励学生积极参与,明确交流的意义,充分认识交流工作对于学校发展和学生个人成长的重要性。   

(三)认真落实。各学院严格按照通知要求,保证遴选工作质量,遴选优秀的学生参加交流,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完成工作,《长春中医药大学校际交流学生报名表》要求学院留存,《长春中医药大学校际交流学生汇总表》6月3日下班前报送教务处。   

联系人:刘诗超,联系电话:86172407   

附件:附件1:长春中医药大学校际交流学生报名表.xls

附件2:长春中医药大学校际交流学生汇总表.xls

教务处   

2019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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