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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届全日制本专科学生毕业阶段相关工作的通知
2020-05-15 点击量:

关于开展2020届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毕业阶段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根据《长春中医药大学学籍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现开展2020届毕业生毕业阶段相关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对象

2020届全日制本专科预计毕业生。

二、工作时间

详见附件1

三、毕业生毕业信息确认

(一)确认内容

毕业信息采集照片的有无、是否为学生本人、照片本人与录取照片是否为同一人、是否合格(如方向倒置、闭眼等),学生姓名、身份证号、民族、政治面貌、学号、专业年级班级等个人信息是否准确。

(二)工作程序

各学院根据教务处提供的学信网下载信息核对2020届毕业生毕业信息,并由毕业生本人进行确认,各学院应留存痕迹材料备查。确认后将纸质版信息核对表于520日前交至教学运行科。

四、考试安排

(一)考试类型及时间

1.2019年秋季学期补考

对象:2016级药学院、健康管理学院各专业;2018级专升本、转段各专业。

考试时间:521日。 

2.2020年春季学期重修考试

对象:2020届应届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及往届结业生。

考试时间:522-25日。

3.医学类专业毕业考试

对象:2020届中医学院、针灸推拿学院、护理学院、康复医学院、职业技术学院应届毕业生。

考试时间:526日前。

(二)考试要求

1.考试时间由学生所在学院负责安排。要求考生同一时段只安排一门课程考试。公共课考试时间由教务处确定,非公共课考试时间由学院安排,各学院负责统一排考工作。考试时间安排由各学院考试前三天报送考试中心,考试中心汇总后于考试前公布。

2.考试命题、考试方式由开课单位负责。各开课单位可根据考试类别,采取灵活多样的线上考核形式。开课单位做好命题、线上考试、监考等考试组织工作。可充分利用南琼考试平台、校内考试平台、校内机考平台、超星学习通实施考试。要求开课单位考试前三天将各科目考试方式通报给各学院,各学院负责通知考生考试时间及考试方式。

3.毕业考试由学生所在学院组织落实,考试科目参照2019年确定的考试科目,考试形式自定。

4.各单位须在527日前做好成绩登录工作,同时将纸质版成绩单报送教学运行科备案。

五、毕业论文评审答辩工作

(一)毕业论文评审

由各学院组织指导教师根据学生的论文重复率、实验数据真实性、数据分析、研究结论等要素对论文质量进行初审,并给出修改及是否同意答辩的意见。

本科生毕业论文重复率不得超过33%,学校将采用“维普论文检测系统”对本科毕业论文进行查重,学院检测结果作为评判毕业论文的依据,检测工作必须在毕业论文答辩前完成。检测不合格的毕业论文须再次修改,合格后方可进入评审与答辩环节。

学生可在提交毕业论文定稿前,自行登录“维普论文检测系统——长春中医药大学专用版”(学校专用版包含往届论文库,同学校检测对比资源一致)检测毕业论文重复率,根据结果修改论文,学生自检结果不作为评判毕业论文依据,检测网址及检测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

教务处将对学院已检测的毕业论文进行随机抽检,对于检测不合格的文章,直接取消论文答辩成绩。

检测范围及格式要求

1.检测范围包括:题目、摘要、关键词、目录、引言、正文、结论。

2.为便捷快速检测论文,学校要求所有需检测的毕业论文采用统一的电子文本格式和文件名格式:

电子文本格式为:Word文本。

论文电子版的文件名格式为:学号-姓名-毕业论文题目。例如:0123456789-张三-信息系统研究.doc

(二)毕业论文答辩

1.答辩形式

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采用腾讯会议、钉钉、QQ、微信等具有视频功能的网络平台进行线上答辩。

2.答辩要求

1)各学院根据工作实际,制定本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线上答辩工作方案,于2020524日前报送实践教学管理科进行备案。

2)线上答辩的学术水平要求、程序步骤、管理标准等与线下答辩一致。为确保论文答辩质量,相关人员应做好各个环节工作。

3.时间安排及工作步骤

1516日至24日,各学院安排好各答辩小组的评委专家、答辩秘书和学生名单,确定线上答辩平台,将时间、登录方式等会议安排和分组名单并报教务处备案。教务处将对线上答辩进行抽查。

2)各学院应组织专人进行线上答辩前预检查,确保答辩各个环节相关工作落实到位。

3)答辩过程中全程录制,并对每一位参加答辩的毕业生视频截图以“姓名”命名保存。为保证毕业论文答辩的严肃性,答辩人在介绍论文和回答问题时必须打开摄像头。答辩结束后秘书将录制的视频和截图及相关答辩记录文件留存备案。

4525日至528日,各学院进行2020届本科生毕业论文线上答辩工作,并提交学生论文成绩。

(三)优秀毕业论文推荐工作

1.推荐数额

各专业毕业论文总数的10%-15%

2.推荐原则

各学院应坚持科学、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做好优秀毕业论文推荐工作。各学院要对所推荐的毕业论文进行认真评议和排序,确保材料的真实性与推荐论文的质量。

3.推荐要求

69日前,各学院组织完成优秀毕业论文评选工作,并将优秀毕业论文推荐汇总表(加盖学院公章的纸质版材料和电子版材料,附件3)、优秀毕业论文电子版文稿,报送实践教学管理科备案。

(四)材料报送

按照本科生毕业论文工作管理相关要求,学院做好材料归档工作,并将有关材料报送实践教学管理科备案。备案材料包括:

1.各学院2020届本科生毕业论文线上答辩工作方案;

上交截止时间为524日。

2.2020届本科生毕业论文成绩单(加盖学院公章的纸质版材料和电子版材料),上交截止时间为528日。

3.优秀毕业论文推荐汇总表(加盖学院公章的纸质版材料和电子版材料,附件3);

4.优秀毕业论文电子版文稿;

上述两项材料上交截止时间为69日。

联系人:朴喜航,联系电话:86172408

六、资格审查

各学院须指派专人完成毕业生资格审查相关工作,并做好学生的答疑及咨询工作。各学院指定负责人后需以适当方式向学生公布联系人信息,并于518日将《资格审查工作人员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4)上交至教务处教学运行科备案。

(一)毕业资格审查内容

1.根据学生缴纳学费发票按学生所在专业学费收取标准审核,要求学生缴纳并结清学费。

2.根据毕业生成绩单,参照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审核学生修读的全部规定课程,要求无不及格科目。

3.根据毕业生成绩单,参照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审核学生所在专业年级培养计划中所规定的毕业最低学分数(含总学分和选修学分)。

4.根据毕业生成绩单,审核学生美育学分,要求截止毕业当年须获得美育学分至少2学分。

5.根据毕业生成绩单,审核非医学类本科学生现场常用急救技术学分,要求获得现场常用急救技术1学分。

各学院将学生本人确认后的审查结果分别以学院为单位填写2020年结业和毕业无学位学生确认表》(详见附件6)《2020年拟获得毕业资格学生情况一览表》(详见附件7)《2020年结业生情况一览表》(详见附件8)。

(二)往届结业学生申请结业证换毕业证

往届结业学生在当年补修完成相应学分,符合毕业条件,须由学生本人填写《长春中医药大学结业证换毕业证申请表》(详见附件12)于61日前上交至教学运行科,资格审查工作由教务处统一审核。不按时提交申请表将视为放弃此次换证资格。

(三)学位资格审查内容

1.本科学生所在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根据《长春中医药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办法》(详见附件5)第三章第九条“学士学位授予标准”、第十条“不授予学士学位情况”,对申请学位学生的政治思想、在校表现、课程学习、毕业实习、毕业论文、毕业考试成绩、学分绩点、奖惩情况等逐一初审,符合条件者填写《2020年拟获得学士学位学生情况一览表》(详见附件9),不符合条件者填写《2020年结业和毕业无学位学生确认表》(详见附件6)。

2.新疆、西藏籍少数民族学生、互换培养蒙古族学生执行学校相关规定。

(三)工作程序

1.毕业年级学生查询成绩并核对确认。

2.各学院逐一打印毕业生成绩单(详见教务管理系统报表查询内毕业生存档成绩单),根据毕业生成绩单、学费发票等材料做好资格审查相关工作。

3.各学院将资格审查结果通报至学生本人并确认签字。

4.毕业资格审查结果须通过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通报给学院班子成员。学位资格审查严格按照《长春中医药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办法》规定程序工作。

(四)结果报送

各学院须在63日前,将获得毕业资格学生的毕业生成绩单一式两份及审查结果以学院为单位按要求填写附件678910纸质版盖章后交至教学运行科,电子版发送至792304850@qq.com。联系人:刘晶、赵灏,86172407

(五)复核审查

教务处须在611日前完成毕业生资格、学位授予情况的复核审查以及往届结业生的毕业资格审查,同时上报校长办公会、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七、证书发放

(一)粘贴照片及盖章

各学院应做好毕业生离校手续审核工作,并在接到教务处通知后,指派老师打印《授予学士学位证明》(详见附件11),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新华社毕业信息采集照片按要求粘贴至证书指定位置,同时盖章。

(二)存档及发放

各学院领取各类证书后要妥善保管,并联系档案馆进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扫描工作,须在规定时间内由学生本人领取。

如结业学生换取毕业证书,须上交结业证书,应届结业生无成绩单,结业证与毕业证同时发放。

八、学历、学位注册

教务处及时在学信网注册学生学历信息,通过毕业审查,获取毕业资格的以“毕业”进行注册,符合结业条件的以“结业”进行注册,截止20207月末,学生可登陆学信网查询本人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信息。

教务处及时报送学位授予信息至“学位授予信息报送(备案)系统”,待通过吉林省学位办审核备案,教育部学位中心数据备案后可对外查询。

九、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及早部署,妥善安排,确保毕业相关工作有序推进和按时完成。

(二)精细实施。各学院要指定专人负责(目前各学院教学管理人员、学生辅导员教务管理系统成绩查询端口均已开通)做好毕业学生日常管理、毕业审核和毕业教育等相关工作,严格按学校相关规定和工作安排,精心设计流程,实现多重校验与核对,遵循“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按时、保质、无误地完成毕业审核工作。

(三)学生毕业是本科教学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对我校学生教学情况的检查和验收。各单位要成立专门的工作小组,成员全面了解毕业相关工作的各项规定,按照要求认真做好此项工作。

 

附件:1.2020届毕业生毕业阶段教学工作安排(本专科)

    2.维普论文检测系统学生自检使用说明

3.2020届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推荐汇总表

4.资格审查工作人员及联系方式

5.《长春中医药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办法》

6.2020年结业和毕业无学位学生确认表

7.2020年拟获得毕业资格学生情况一览表

8.2020年结业生情况一览表

9.2020年拟获得学士学位学生情况一览表

10.长春中医药大学2020届普通本专科毕业生毕业及学士学位授予情况汇总表

11.授予学士学位证明模板

12.长春中医药大学结业证换毕业证申请表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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