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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级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2020-01-15 点击量:

关于做好2019级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

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长春中医药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长中大校办发[2016]52号)文件精神,学校对2019级各专业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非师承、继承)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申报条件

根据《长春中医药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长中大校办发[2016]52号)文件中第七条第1款、第2款规定的学生进行申报。

符合转专业条件中第七条第3、4、5款的学生,已在2019年秋季学期申报结束。

二、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学生转专业工作的宣传及动员工作;负责转专业学生的资格审核及遴选工作;负责学生咨询与组织报名。

(二)学生自愿申报,申报时应重点考虑是否有能力完成转入专业与原专业差异课程的补修,并达到转入专业的学业要求。学生本人填写《长春中医药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三)针对符合第七条第1款转专业条件的学生,各学院将名单汇总,进行初审,初审后将名单上报教务处。

(四)针对符合第七条第2款转专业条件的学生,各学院进行出题、组卷、组织考试及成绩汇总工作。

1.学院出题、组卷

各学院根据上报的考核方案进行出题、组卷,要保证试卷的严谨性和保密性,做到公平、公正。

2.接收学院组织考试

面试和笔试的时间为3月19日,面试的形式和地点由各学院自行安排,笔试、面试地点于3月18日前上报教务处。

3.成绩汇总

各学院按照文件要求转专业的成绩由三部分组成:第一学期综合成绩占50%,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20%,按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

4.学院初审

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对学生申请及考试情况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将《申请转专业学生汇总表》与《长春中医药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一同报送教务处。

(五)学校审核、公示及发文。

教务处对转专业学生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初步确定各转专业学生名单,提交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定后的名单在学校、学院公示三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学校发文批准,学籍异动。

工作进度严格按照附件1《2019级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内容及工作进度表》开展。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学院要认真落实《长春中医药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中相关工作要求,如果工作人员变动,需调整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对笔试和面试的试题,要严格管理,做好保密措施;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进行认真严谨的资格审核,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二)宣传到位。各学院将《长春中医药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文件精神传达到每位想转专业的学生,务必做到每位学生了解并掌握此文件的相关精神,严格按照程序进行上报。

(三)认真落实。各学院要严格按照《2019级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内容及工作进度表》的时间和内容开展工作,将相关材料及时上报教务处。

附件:

1.2019级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内容及工作进度表

2.2019级本科学生转专业笔试考核方案

3.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4.申请转专业学生报名汇总表

5.成绩汇总表

教务处

2020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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