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长春中医药大学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的通知
2019-11-20 点击量:

各学院:

根据《长春中医药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学校将于近期组织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结项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结项时间

201911-12月

二、结项范围

目前尚未结项的2018年大创项目(见附件1

三、结项程序

各学院组织本单位负责的省级创新训练类大创项目结项工作,教务处组织国家级创新训练类大创项目结项工作;创新创业学院组织省级和国家级的创业训练类、创业实践类项目结项工作。

1.初审(1119—1213日)

各学院成立专家组,专家组应由3-5名(包括组长1名)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人员组成,专家组设秘书1名。专家组按学校要求对本单位省级、国家级大创项目结项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方可进行结项汇报

2.结项汇报(1214—1222日)

1)各学院组织单位负责的省级创新训练类大创项目结项汇报,并于1213日前将结项汇报安排报送教务处。国家级创新训练类大创项目结项汇报由教务处统一组织;省级、国家级的创业训练类、创业实践类项目结项汇报由创新创业学院统一组织。

2)汇报人原则上为项目负责人,重点介绍项目实施情况及成果。

3.材料报送(1223—12月31日)

项目组根据专家组意见进一步完善结项材料,各学院于12月31日前将结项相关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见附件2~6)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明德408室)

人:朴喜航

联系电话:86172408

附件:

1.2018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待结项项目名单

2.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结项验收材料清单

3.结项材料封面(版式)

4.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验收书

5.2018年立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统计表

6.2018年立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成果汇总表

附件.rar

  • 附件【附件.rar】已下载

地址:长春市净月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博硕路1035号

邮编:130117

Copyright © 长春中医药大学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