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的相关要求,本科生实习包括教学实习和毕业实习,分别为10周和52周。为了确保实习质量和学生人身安全,特将暑期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8年我校医学类毕业实习时间为2019年6月10日-2020年6月5日,教学实习时间为2019年6月3日-8月9日。毕业实习人数808人,教学实习831人,分别在省内外35医院进行实践教学,其中在市内毕业实习人数272人、教学实习704人,共计976人。除学院审批走读外,需要在净月校区住宿的毕业实习人数为22人、教学实习住宿人数为704人。
二、实习管理责任
根据《长春中医药大学本科生实习工作管理办法》,实习工作管理实施校、院、实习基地三级管理。校教务处负责全校学生实习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管理,统筹全校实习资源;各学院负责实习学生的日常管理,包括实习纪律、考勤、请销假、人身安全等;实习基地负责协助各学院负责学生日常管理,发现问题及时与各学院相关负责人沟通。
三、实习管理工作
由于毕业实习与教学实习方案的调整,毕业实习生暑期、教学实习暑期前3周,将有726名学生在净月校区住宿,全校各部门、各单位要密切配合,确保实习工作顺利进行。
1.学校及各学院教学管理人员、学生工作人员做好暑期实习学生管理工作,及时解决实习过程中的相关问题,做好沟通协调工作;
2.学校后勤及各学院协调沟通,做好暑期在校学生的住宿与餐饮,保证实习学生的食宿安全;
3.学校保卫部门加强校区安全巡查工作,加强暑期校区学生安全管理,确保在校学生的人身安全;
4.学校教辅部门要为留校学生提供相应学习资源与条件,图书馆、教室、体育场馆等要满足实习学生的学习需要。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沟通协调,认真落实暑期实习学生相关工作,责任到人。确保暑期校园秩序稳定有序,保证学生实习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