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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13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2014-11-10 点击量:

各学院、相关单位:
    根据《长春中医药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学校将于近期组织2013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结题验收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结题范围
    2013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中未结题项目。
    二、时间安排
    2014年11月10日— 12月15日。
    三、结题程序
    1.初审:各学院、相关单位成立由3-5名(包括组长1名)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专家组,并通知各课题组准备结题材料。专家组按学校要求对本单位结题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组织各项目组集中进行结题汇报。
    2.结题汇报:
    (1)要求各学院、相关单位主管领导、专家组成员、教学秘书、课题组所有成员、项目指导教师参加结题汇报。各学院、相关单位自行安排结题汇报时间和地点并告知教务处,教务处届时派人参加。
    (2)汇报人原则上为课题负责人,要求采用幻灯片汇报,重点介绍项目实施情况及成果,时间不超过5分钟。
    3.材料报送:项目组根据专家组意见对结题材料进行修改,修改后装订成册,要求所有材料使用A4纸打印,左侧胶装成册,顺序为:
    (1)验收书封面
    (2)验收材料目录
    (3)结题验收书
    (4)研究报告(研究报告是针对研究项目进行的科学总结,字数不少于3000字。)
    (5)课题立项申请书
    (6)人员变更说明
    (7)佐证材料(包括正式发表的论文、设计图纸、专利发明证书、获奖证书、调查问卷样本、问卷分析、调查报告、实验报告样本等项目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请各学院、相关单位将结题验收书(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一份)、成果汇总表(纸质版及电子版各一份,纸质版须学院领导签字、单位盖章)于12月15日前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办公楼408),联系人:李敬超;联系电话:86172408。
    四、其它要求
    项目结题后,结余经费由学校收回,用于今后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相关活动业务支出。
    五、附件

    附件1:2013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应结题项目名单.xls

    附件2:验收书封面(板式).doc

    附件3:“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书.doc

    附件4: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组人员变更申请单.doc

    附件5:2013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成果汇总表.xls 

                                                 教务处
                                             2014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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