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相关部门:
根据《长春中医药大学“SRT”计划实施办法》相关要求,学校将于近期对2013年“SRT”计划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具体安排如下:
1、各学院、相关部门及时通知项目负责人及指导教师,登陆教务处网站——下载专区,下载《长春中医药大学“SRT”计划中期检查表》(以下简称“中期检查表”)。
2、各学院、相关部门根据中期检查表内容,组织专家对本单位(部门)教师指导的项目进行检查,并认真填写中期检查表,时间由各单位(部门)自行确定,届时,教务处相关人员将对中期检查实施情况进行抽查。
3、2014年10月20日前,将指导教师和所在学院、相关部门领导签署意见的中期检查表(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
4、联系人:李敬超;联系电话:86172408(内线电话:2408)。
教务处
201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