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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部分2013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2014-05-22 点击量:

各学院、相关单位:
    根据《长春中医药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学校决定对我校部分2013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组织结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根据课题立项时填报信息,课题负责人为2014年毕业生的所有2013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二、时间安排
    初审、结题汇报截止时间为2014年6月13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4年6月17日。
    三、结题形式与材料要求
     1.本次结题工作以各学院、相关单位自行组织为主,学校相关部门参与完成。各学院、相关单位成立专家组,专家组一般由3-5名(包括组长1名)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组成,负责听取结题报告及材料验收,并填写验收意见。
     2.结题汇报要求采取幻灯片汇报形式,原则上由课题负责人汇报(如因特殊原因,课题负责人无法汇报,可由课题组其他成员替代)。汇报内容重点介绍项目的实施情况及成果,时间不超过5分钟。
     3.结题验收书所有材料一律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左侧装订成册,顺序为:
    (1)验收书封皮
    (2)验收材料目录
    (3)结题验收书
    (4)研究报告 (项目研究报告是针对结题项目进行科学的总结,字数不少于3000字。)
    (5)课题立项申请书
    (6)人员变更说明(若有变更请到教务处网站下载专栏下载)
    (7)佐证材料(包括正式发表的论文、设计图纸、专利发明证书、获奖证书、调查问卷样本、问卷分析、调查报告、实验报告样本等项目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结题程序 
    1.初审:各学院、相关单位按学校相关要求,负责检查项目组上交的结题验收材料,包括验收书填写是否规范、研究报告撰写是否认真、佐证材料是否充分以及装订顺序是否正确等,初审合格后组织各项目组统一进行结题汇报。
    2.结题汇报:各学院、相关单位自行安排结题时间,组织结题汇报。要求各学院(相关单位)主管领导、专家组、教学秘书、课题组成员、项目指导教师参加,教务处届时派人参加。
    3.材料报送:结题汇报结束后,各项目组根据专家组提出的意见须对结题材料进行进一步修改及整理。各学院、相关单位将最终修改合格装订成册的结题材料(一式两份),“成果汇总表”以及所有结题相关的材料(包括验收书、研究报告、论文等佐证材料)电子版一份于6月17日前统一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办公楼408)。
    四、其它要求
    本次结题范围内的项目负责人及指导教师应注意把握时间,加快做好结题各项准备工作,掌握好经费使用节奏及额度,确保项目按时结题。
    项目结题后,经费如有结余,由学校收回,用于今后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相关活动业务支出,因此即将结题并未报销经费项目组请抓紧报销。 
     附件1:长春中医药大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应结题项目名单.xls

     附件2:长春中医药大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成果汇总表.xls

     附件3:验收书封皮.doc

     附件4:长春中医药大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书.doc

                                                                            教务处
                                                                         2014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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