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相关部门:
根据《长春中医药大学“SRT”计划实施办法》相关要求,学校决定对2012年“SRT”计划立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请各学院、相关部门及时通知项目负责人及指导教师,登陆教务处网站——下载专区下载并填写《长春中医药大学“SRT”计划中期检查表》。
各学院、相关部门须认真审核中期检查表,对不符合要求或空项的检查表应返回修改,由指导教师、所在学院、相关部门领导审核通过并签署意见后于2013年10月21日前将纸质版(一式两份)上交教务处。另外,教务处将于10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到各学院、相关部门进行实地检查项目开展情况。
教务处
2013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