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学校教学的统一安排,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补(缓)考定于2013年9月7日-10日进行。为保证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考试日程:
(1)必修考试课于2013年9月7 日-9月8日进行, 机考课程定于9月9日-10日进行(具体安排见附件)
(2)考核形式为考查的必修或限选课,由任课教师负责考核,请学生于2013年9月2日-9月10日自行联系任课教师进行补(缓)考,逾期视为放弃资格。
(3)任选课不须补考。
2、阅卷时间:9月9日 - 11日;
3、报送成绩时间: 9月12日前
二、学生必须持学生证、身份证入场,证件不全者不得入场考试。不准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一经发现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违纪、旷考学生不准参加补考。
四、成绩录入要求:补考成绩由阅卷教师通过软件录入,成绩单用软件打印。
五、其他:
1. 取卷时间:考试前30分钟取卷
2. 取卷地点:办公楼407室
3. 考试具体日期、时间、科目见附表
4. 考试工作联系及考试违纪举报电话:86172407
附表:
2012-2013学年补、缓考考试安排.xls
教务处
201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