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相关单位:
根据《长春中医药大学“SRT”计划实施办法》相关要求,学校决定对2011年“SRT”计划立项项目组织结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学院、相关单位结合本单位教学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好结题相关工作。各学院、相关单位要负责指导项目组准备结题材料,组织专家对结题项目进行验收,并将验收合格后的结题材料报送教务处审批。成效不显著项目不予结题。
二、结题材料及要求
结题材料需统一使用A4纸打印(复印),左侧装订成册。顺序为封面、结题材料目录、结题验收书、结题研究报告、人员变更说明、项目申请书、佐证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封面
封面“ⅩⅩ”用项目名称替换,宋体小二号字,加粗居中。
2. 结题验收书
项目组成员须认真阅读填写说明,并在教师指导下认真填写,实事求是,不得虚报成果。
3. 项目研究报告
研究报告封皮项目名称用宋体二号字,目录、报告内容用宋体四号字。项目研究报告是针对结题项目进行科学的总结,字数不少于3000字。
4.人员变更说明
项目组人员变更说明包括变更原因、变更人员情况,要写清楚变更前后的学生姓名、所在学院、年级专业等,变动说明要由指导教师签字。
5. 2011年“SRT”立项项目申请书。
经教务处审批签章后的复印件。
6. 结题佐证材料
结题佐证材料要有目录页,材料包括发表的论文、设计图纸、专利发明、获奖证书、调查问卷(包括问卷分析)、调查报告及其他项目相关的证明材料等。佐证材料要影印与项目相关部分,如发表论文要影印期刊封面、期刊号所在页、论文所在目录页、论文所在页。
三、时间要求
各学院、相关单位请将结题材料于2013年5月17日前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办公楼408)。
附件1:2011年长春中医药大学“SRT”计划结题项目名单.xls
附件2:2011年长春中医药大学“SRT”计划项目成果汇总表.doc
附件3:结题验收书封皮.doc
附件4:长春中医药大学“SRT”计划结题验收书.doc
教务处
2013.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