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推荐工作的通知》(吉教高字【2013】6号)文件精神,我校现组织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报评审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基本要求:
必须是学校现有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要求与内容详见附件1
二、申报材料:
1.《“十二五”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汇总表》(附件2),纸质一式一份,并报送电子文档。
2.《“十二五”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请书》(附件3),纸质一式三份,并报送电子文档。
3. 实验教学中心总体情况视频文件。视频文件制成不超过20分钟的ASF流媒体文件,分辨率640*480,制成CD-R(650M/720M)光盘一张。
4.佐证材料,包括学校和实验教学中心制订的相关政策措施、规章制度、典型自编教材(包括教材封面、出版信息页、目录及精选内容等)等,装订成册,一式三份。
三、申报时间及地点
各教学单位务必于2013年3月29日前将申报纸质材料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与质量管理科406室。电子版发送至847713742@qq.com
通知及附件可请登陆教务处网站工作通知栏下载。
联系人:曹冠男 电话:86172406
附件:
1. 《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推荐工作的通知》(吉教高字【2013】6号)
附件1.doc
2.“十二五”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汇总表
附件2汇总表.doc
3.“十二五”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请书
附件3申请书.doc
4. 现有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一览表
附件4: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一览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