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省教科办2012年对于省级教研究课题结项工作的新要求、新规定,现对我校各类省级教研课题结项进行以下要求和安排:
1.2006年以前立项的尚未结题的省级教研课题请于2012年12月20日前上交结题材料,逾期未交者,根据省教育厅和省教科办课题管理办法,将自动取消课题资格。(2006年以前课题立项名单:见附件1)
2.对已上交结题材料的省教育厅重点课题(06年以前立项),请课题组取回材料,按照省教育厅要求补充与本课题研究相关论文(2009年以后发表)及新的佐证材料。(需补充结项材料省教育厅重点课题名单:见附件2)
3.根据省教育厅课题管理办法的规定,省教育厅结项课题,课题组研究成员总数(包括课题负责人)需控制在6人以内,如有人员变动请提交人员变动说明,课题负责人确认签字后,报送教务处处长签字。(需修改课题组人员组成的课题名单:见附件3)
4.我校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结题进行统一的格式要求及装订顺序:
(1)课题结题验收书
(2)课题立项申请书
(3)人员变更说明
(4)专家书面评审(教育厅一般课题填写)
(5)研究报告
(6)佐证材料目录
(7)佐证材料
5、请各教学单位及时联系各课题组负责人,完善结项材料,并于12月20日前将整理后的结项材料报送至教学研究与质量管理科(406),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李姗姗 电话:86172406
附件:
1.2006年以前立项的省级教研课题名单
附件1.xls
2.需补充结项材料的省教育厅重点课题名单
附件2.xls
3.需修改课题组人员组成的课题名单
附件3.xls
教务处
2012-11-20